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涉猥褻7名學生 家長會長判8年半定讞

2019/3/11 12:1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屏東縣某國中家長會長熊姓男子涉嫌對校內7名國中男生、女生猥褻達15次,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高分院認定,判決這名熊男8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熊姓男子自民國102年至106年間,分別擔任屏東縣某國小、某國中的家長會長,男子經營養殖場,經常以提供工作機會為由,僱傭學生到養殖場打工。

判決表示,熊男多次利用擔任學校家長會會長、學生雇主與學生共處的機會,以環抱被害人身體、撫摸被害人生殖器、命被害人撫摸他的生殖器等方式猥褻學生,被害學生多達7人,男女都有。

本案曝光後,熊男坦承犯行,並以總金額達新台幣355萬元與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熊男身為僱主或會長,本應照顧、輔導少年,卻反而一再利用其經濟、身分上優勢及地位猥褻被害人,對年幼的被害人造成心理重大創傷,依強制猥褻等罪判處熊男有期徒刑8年6月。

熊男認為刑度過重提起上訴,被高雄高分院駁回,熊男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李亨山)10803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