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浩鼎案遭彈劾 公懲會判翁啟惠申誡

2019/4/3 11:2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涉浩鼎案,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無罪定讞。監察院於民國106年間彈劾翁啟惠,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今天判決翁啟惠申誡。

監察院彈劾翁啟惠8項違失,公懲會只認定翁啟惠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未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情事等2項有違失。

監察院於106年7月間通過彈劾翁啟惠,監察委員認為翁啟惠任職中研院院長期間,購買民營公司股票謀利,並協助無償取得中研院研究成果,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違法失職情節重大。

翁啟惠隨即向公懲會聲請停審。公懲會認為,翁啟惠被控貪污的刑事部分,確實是翁啟惠應否受懲戒、懲戒輕重的判斷依據之一,106年11月裁定,在翁啟惠刑事案件一審判決之前,停止審理。

士林地方法院去年12月28日判決翁啟惠無罪,士林地檢署1月間認為,以現有證據上訴二審,研判難獲改判有罪機會,決定不上訴,全案定讞。公懲會繼續審理程序。(編輯:李錫璋)10804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