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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鬧事男猝死派出所 家屬控警草菅人命

2019/10/24 12:01(10/24 12: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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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苗栗通霄41歲鍾姓男子日前酒醉鬧事,遭員警帶回派出所上銬留置,不到20分鐘卻失去意識,送醫不治,家屬今天控訴警方草菅人命;警方對外說明處理程序,強調會協助釐清死因。

鍾姓死者哥哥指出,弟弟17日晚間去堂叔住處喝酒,一時情緒激動,出現脫序行為,導致頭部和身體多處外傷,經通報轄區通霄派出所員警前往協助,警方明知道弟弟身體受傷,沒有直接送醫,卻帶回派出所上銬留置,直到「人死了都不知道」。

死者的越南籍阮姓妻子表示,當天晚上接獲警方通知,原本要前往派出所把丈夫帶回,進入拘留室看到丈夫雙手被銬在欄杆上,整個人被吊著已沒有意識,趕緊告知員警,當時警方還說「怎麼可能」,之後確定丈夫沒有呼吸和心跳才通報救護車送醫。

死者家屬指出,鍾男死在派出所,警方卻不聞不問,甚至還向家屬表示「以為他在睡覺」,實在讓人無法接受,如今死者留下遺孀和仍在就讀國中和高中的兒女,生活陷入困境,要求警方出面負責。

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邱麗宜今天受訪表示,通霄派出所原本是接獲有民眾酒後鬧事案件,員警抵達現場,看到鍾男情緒激動在馬路上有衝撞、謾罵和吐口水行為,為保護當事人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因此依法保護管束,把人帶回派出所留置,並立即通知家屬到場,對於鍾男突然死亡,向家屬表達「最深的哀傷之意」。

根據通霄分局紀錄,鍾男當晚10時12分被帶回派出所,仍不斷對警方辱罵三字經並與處理員警有肢體拉扯、吐口水等行為,約10分鐘後,情緒才逐漸平復進入休息狀態,員警後續不時於候詢室外觀察,鍾男身體仍有呼吸起伏,過程中鍾男也未表達有身體不適或呼救;鍾妻約10時30分抵達派出所詢問警方狀況後一同進入候詢室探望,驚見鍾男已無意識。

警方表示,員警當下立即為鍾男施作CPR,直到救護車前來送往通霄光田醫院搶救,無奈急救無效而於10時55分宣告不治,對於鍾男到派出所短暫不到20分鐘管束保護期間突然往生,員警也相當錯愕悲傷。

邱麗宜表示,此案已由檢方偵查中,經法醫解剖相驗,初判並非窒息或外力致死,不排除可能與酒精、藥物或疾病引發猝死,未來警方除配合苗栗地檢署調查釐清死因外,也將積極協助家屬處理後事。(編輯:李錫璋)1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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