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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工37秒殺死2人 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2019/10/3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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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1日電)油漆工李銘鴻去年持刀刺傷游姓男子,去年6月間為此與對方談判時,在37秒內持刀刺死游男胞弟、洪姓男子。二審依殺人等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李銘鴻於民國107年4月間打電話給謝姓男子,討論如何取回黃姓友人女友遺留在謝男車上的錢包。李銘鴻不滿謝男在電話中口氣不好,見面時持折疊刀刺向謝男的游姓友人,導致游男手部受傷。

去年6月間,李銘鴻、黃姓友人與謝姓男子為刺傷游男一事相約新北市三重區談判,謝男因懷疑黃男攜帶刀械,雙方爆發拉扯。

李銘鴻見狀衝進拉扯人群,持折疊刀朝游男胞弟、洪姓男子等人揮刺,導致游男胞弟、洪姓男子傷重不治,謝男的李姓友人也大量出血,送醫急救後幸免於難。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銘鴻在短短37秒內導致2人死亡、1人受傷,且都是持刀攻擊被害人腹部、胸部、頸部等要害,可見下手之重,但考量李銘鴻並非預謀犯案,尚無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

李銘鴻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判。

案經李銘鴻、檢察官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也妥適,上訴無理由,今天予以駁回定讞。(編輯:戴光育)1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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