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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2萬元 南市議員吳通龍判3年10月

2019/11/8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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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8日電)遭民進黨停權的台南市議員吳通龍夫婦涉嫌詐領助理費新台幣2萬元遭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吳通龍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妻子趙蓮瑛2年,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院今天下午5時宣判,吳通龍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2萬元沒收。趙蓮瑛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台南地院發布新聞稿指出,吳通龍是台南市議員,趙蓮瑛是吳通龍的配偶,也是南緯水族企業社的登記負責人,且掌管吳通龍服務處及南緯水族企業社的會計、出納等工作。

吳通龍於民國102年6月1日至7月31日間,聘僱賴姓男子為議員助理,事先約定月薪3萬元,但吳通龍指示趙蓮瑛製作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卻將賴男公費助理補助費登載為每個月4萬元,2個月共詐領2萬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編輯:謝雅竹)10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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