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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小貨車司機酒駕釀3死 判8年10月

2019/12/3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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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31日電)桃園市小貨車司機朱汶珽8月間涉酒駕在蘆竹區造成3死4傷,地檢署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審結,由於事證明確,朱男也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表示,26歲無駕照的朱汶珽為物流送貨司機,8月24日凌晨在桃園市蘆竹區送貨後,駕駛小貨車搭載女友要返回龍潭區,並在車內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

當天清晨6時40分,朱汶珽駕車行經蘆竹區大竹路時,因失控打滑撞擊停放路邊的4輛自用小客車,並波及多名打掃中的環保志工及路人。

檢警指出,遭波及的謝姓、黃姓2名環保志工及運動中的葉姓保全人員3人,在送醫後傷重不治死亡;另外,林姓及李姓環保志工受到輕傷。

事發後,朱汶珽及女友也受傷送醫,警方在酒測後發現朱汶珽酒測值達每公升0.64毫克已超標,涉犯刑法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車致人於死罪,檢察官更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朱汶珽於事發後,在警方及檢察官訊問、法院審理時都坦承不諱;被告犯罪後於員警到場時,當場承認為肇事人,符合自首條件依法減刑。

桃園地院審酌朱汶珽漠視自己及公眾安全,無照且飲用酒類飲料駕駛營業小貨車送貨,導致3死4傷及毀損4部車輛,惡性重大且未與被害家屬成立調解及賠償,判處朱男有期徒刑8年10月。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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