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生操課亡 陸軍司令部判賠476萬元確定
2020/1/15 11:42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5日電)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周黃姓入伍生操課時熱衰竭身亡,父母向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高院判決陸軍司令部應賠償新台幣476萬餘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家屬上訴,全案確定。
全案起於民國101年7月間,當時就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的周黃姓入伍生前往陸軍司令部所屬部隊接受入伍訓練,參加500公尺障礙超越戰技訓練,於低絆網區操課時,連續爬行3趟後舉手表示不舒服隨即昏倒,送醫後因高溫病不治。
周黃姓入伍生的父母提起國家賠償,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陸軍司令部賠償新台幣680萬餘元。陸軍司令部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合議庭認為,案發時室外溫度超過攝氏35度、相對溼度超過59%,防中暑危險系數超過40,現場並豎立紅旗警示,謝姓連長疏於注意周黃姓入伍生身體不適,未適時下令停止操練,陸軍司令部應負賠償責任。
但二審也認為,連長授課前曾指示若有不適應立即停止,周黃姓入伍生就讀高職時多次參與運動競技並獲獎,應了解從事激烈運動若不適應該立即中止,但身體不適未停止操作,也未向連長、鄰兵反映,應負3成責任,酌減賠償金額,改判陸軍司令部賠償父母共476萬餘元。
案經周黃姓入伍生的父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誤,日前駁回上訴而確定。(編輯:方沛清)10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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