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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再傳騷擾綠蠵龜 一潛水客被罰

2020/3/12 19:09(3/12 20: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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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2日電)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今天下午接獲民眾報案,指在小琉球美人洞有潛水客騷擾綠蠵龜,嫌疑人被找到後表示,不知道不能觸摸,海巡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海巡署表示,這名潛水客被小琉球當地民眾拍攝到在小琉球美人洞附近海域浮潛,出手騷擾保育類的綠蠵龜,甚至有追逐戲弄舉動,拍攝的民眾提供錄影片。安檢所受理報案後,立即前往事發附近沙灘,發現這名潛水客正要離去。

海巡署說,這名潛水客在偵訊時坦承觸摸綠蠵龜,但表示不知道綠蠵龜不能觸摸。

海巡人員協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判定影片中的海龜品種,確認為保育類綠蠵龜,將這名潛水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屏東縣政府在綠蠵龜出沒海域的岸邊都有豎立不能騷擾、觸摸、踩踏和餵食海龜的中英文告示牌,但仍不時傳出有遊客騷擾綠蠵龜事件。海巡署表示,小琉球地區因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綠蠵龜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綠蠵龜棲息地,當地居民更是把綠蠵龜視為重要海中瑰寶,呼籲遊客遵守「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三不原則。

海巡署表示,騷擾保育類綠蠵龜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黃世雅)1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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