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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槍擊案 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劉嫌

2020/8/28 20:05(8/28 20: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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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8日電)新北地檢署今天晚上表示,偵辦網紅「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認為劉姓嫌疑人涉犯重罪,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北地檢署表示,檢方獲知「館長」陳之漢遭槍擊後,立即主動分案並指派檢察官陳詩詩指揮偵辦。

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清查、分析及相關證據保全等偵查作為,檢察官於訊問劉姓犯嫌及相關證人後,認為劉嫌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涉犯重罪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

檢方說,除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法院准對被告禁止接見通信,含閱讀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

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晚上表示,專案小組偵辦網紅「館長」遭槍擊案,不排除任何可能,不預設立場,一切偵辦以客觀與科學態度尋求證據辦案,將持續釐清向被害人與社會大眾說明。

警政署長陳家欽晚間偕同新北市警察局長陳檡文,一起在林口警分局召開專案會議,他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此行主要是瞭解專案小組對「館長」遭槍擊的辦案進度,及釐清犯案過程尋找真相,向被害人館長與社會大眾說明。

陳家欽說,槍枝來源也是偵辦重點,有關細節若有進度將由專案小組對外說明。(編輯:張芷瑄)10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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