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新北未禮讓消防車逐年增 吊銷駕照外最高罰9萬

2021/6/17 12:59(6/17 14: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17日電)職人劇「火神的眼淚」帶動對消防議題關注,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發現,新北近3年未禮讓消防車的違規件數竟逐年增加,提醒用路人若致人傷亡,吊銷駕照外最高可罰9萬元。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天指出,「火神的眼淚」劇中有救護車與未避(禮)讓的車輛發生碰撞情節,統計發現新北市未避(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或警備車的違規件數,由民國107年6件、108年9件、109年增加至21件,110年截至4月亦有2件。

交通事件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未避(禮)讓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得處罰鍰新台幣3600 元並且吊銷駕照,若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

李忠台舉例,日前有駕駛人開車行經路口因未避讓救護車遭員警當場舉發,駕駛人不服提出申訴,法院認為民眾已聽聞救護車警號,仍冒然穿越路口,明顯有「不立即避讓」的違規事實,判駕駛人罰鍰並吊銷駕照。

李忠台說,當駕駛人聽到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備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的警號,應立即避(禮)讓至右邊路側或相鄰車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

此外,當救護車或消防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的車輛應駛離至不妨害其行進動線的地點,未進入路口車輛則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妨礙救災。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今天發布的首部「沒人在乎的淡古事件簿」系列導覽影片,也搭上「火神的眼淚」熱潮,介紹幾個藏身在古蹟中的古董級消防設備,包括淡水紅毛城主堡2樓露臺的搖桿式火災警報器,以手動轉圈方式發出警示聲響。

另還有前清英國領事官邸1樓左右迴廊與室內部分天花板採「波浪形鐵板拱構造」,是19世紀末的新興建築技術,具防火功能,以及一個1949年製造的英國製滅火器等。(編輯:李錫璋)11006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