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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巿河濱公園護欄鏽蝕 摔傷婦人獲國賠93萬元

2022/2/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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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鍾姓婦人106年間行經木柵河濱公園因護欄鬆脫翻倒,使她摔落200公分深的溝渠受傷,提起國賠訴訟。北院認定護欄沒有適時檢查及修護,判決北市水利工程處須賠93萬多元。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鍾姓婦人提告主張,她於民國106年5月6日下午4時許,行經木柵河濱公園的堤內水防道路時,用右手碰觸不鏽鋼護欄時,護欄竟鬆脫翻倒,使她摔落溝渠,撞擊對側溝壁再跌落溝底,經送醫急救治療,後續接連診斷腦震盪、額頭撕裂傷、骨折等。

婦人主張,經治療後,她仍無法自行轉動頸椎,腰椎也傾斜不良於行,不時有腳部麻痺等情形,這個護欄設置已達26年以上,護欄螺絲已有鏽蝕情況,台北市水利工程處就護欄的管理、設置均有疏失,請求賠償新台幣396萬多元。

台北地院日前認定,護欄之所以翻落邊坡,是因嚴重鏽蝕致未能承受原設置時所應得承受的外力,因此斷裂,鏽蝕為護欄設置後才發生的瑕疵,水利工程處是養護機關,因未適時進行檢查、修護,判須賠償93萬685元。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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