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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地板、腳步聲噪音擾鄰 遭判賠樓下住戶4萬元

2022/2/1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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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新北市某社區4樓吳姓、陳姓住戶被控長期製造噪音,導致樓下練姓住戶焦慮、失眠。士林地院採信社區保全證詞,認定樓上住戶頻繁於深夜製造噪音,日前判決賠償練姓住戶4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練姓住戶提起訴訟時主張,樓上的吳姓、陳姓住戶於民國107年至109間,不斷在屋內以跑步、跳躍、敲擊地板等方式製造噪音,於深夜仍不停止,不法侵害居住安寧,求償新台幣80萬元。

吳姓、陳姓住戶抗辯,正常家庭生活必然會製造聲音,但未必構成噪音,本案未經環保局檢測,無從認定為噪音,且家中成員早早入睡,不會故意製造聲響。

社區保全作證說,多次接獲練姓住戶反映而逐樓尋找聲響來源,均發現4樓房屋傳出敲擊地板等明顯噪音;保全還說,另有3樓其他住戶反映聽到4樓傳出摔東西、小孩吵鬧聲,6樓住戶也反映4樓半夜曾傳出慘叫聲。

法官比對社區管理員工作日誌,認為保全證詞可採,認定4樓房屋頻繁在夜間時段發生噪音,與當時環境背景音相比,足使3樓練姓住戶受到驚嚇,也足使一般人於相同環境下難以忍受而無法安居,達情節重大程度。

法官認為,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的噪音,屬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的人格利益,審酌吳姓、陳姓住戶製造噪音的頻率、時段、聲響類型,及練姓住戶經醫師診斷有明顯焦慮、失眠症狀而罹患焦慮症等情狀,判吳姓、陳姓住戶賠償新台幣4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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