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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侵凌虐妻子致死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2/3/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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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桃園李姓男子涉不滿妻子外遇,強拍女方不雅照、性侵2次以及毆打凌虐致死,一審依「凌虐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今天仍判李男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李姓男子於民國109年6月11日以他已知悉鍾姓妻子有外遇為由,要求女方到他的桃園租屋處,李男後來質問女方外遇期間、對象及發生性行為次數等事,李男氣憤命令女方脫光全身衣物,毆打女方並拍下照片、影片。

判決指出,李男持女方手機傳LINE訊息「明天你準備收屍體」給她外遇對象。李男命令鍾女誦經2小時,期間接續對她性侵2次,李男又持打氣筒底座重擊她頭部至少3次,再以打氣筒底座毆打她身體多處。

判決指出,李男後來現鍾女倒臥在廁所,才撥打119報案,並謊稱她自行跌倒,救護車至案發現場將鍾女送醫院急救,但鍾女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因顱腦損傷、骨折出血等,經急救無效宣告死亡。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施以凌虐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審理期間,李男辯稱罹有「解離障礙」疾病,應符合減刑規定。

二審依醫院精神鑑定結果,不採信李男的辯詞 ,今天駁回上訴,仍判處無期徒刑。還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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