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家屬控警撞人癱瘓還袒護升官 新北警:平階調動

2022/10/3 13:23(10/3 22:4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3日電)時任新北交通大隊盧姓分隊長去年11月騎車把康姓老翁撞成植物人,家屬質疑警方偏袒同僚,事故初判表背離事實,肇事者還升官;警方今天說,無偽造,員警是平階調動,已移送偵辦。

去年11月20日晚間5時許,時任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的盧姓員警騎車載妻子行經新莊區重新堤外道時,撞上以撿拾回收物為業的72歲康姓老翁,導致老翁成為植物人。

鏡週刊報導,老翁家屬指出,老翁因物品掉落後下車撿拾,打算再折返回停靠處時遭警方撞上;但警方卻偏袒同僚,隱藏超速事實,且新北交通大隊提供的事故初判表、照片,沒畫出車輛倒地滑行距離與人倒地位置,肇事員警事後還升官,擔任派出所所長。

老翁家屬告訴中央社記者,初判表寫行人「疑涉不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行走於機車專用道且未靠邊行走)」,那條道路很遠之前的確有機車專用道標誌,但事故地點是在新月橋汽機車停車場旁邊,根本沒人行道,也非機車專用道,因現場有汽車經過,且地面標線是實虛白線,而非機車專用道應標示的雙實線。

老翁家屬表示,調閱事故現場18張照片,其中4張是肇事道路畫面,8張是員警機車車損照,6張是肇事地點對面沿線路況,甚至有幾百公尺外、對面道路起點的照片,質疑用對面拍的照片說明此案不合理,「交通隊給我的回覆是拍對面符合規定,太扯了,怎麼可能每個事故都跑去幾百公尺外道路去拍」。

家屬表示,肇事警官有前往醫院慰問,今年1月和解時也有到場,但從那至今就沒有任何聯繫,7月28日開第一次偵查庭時臨時請假沒到,8月17日開第2次庭才到,「讓我覺得他是不是故意要拖延」。

接受家屬陳情的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說,她認為這一連串事件過於巧合,有官官相護、以技巧性方式規避當事人肇責的狀況,「這是重大警紀違失」,應妥善處理調查,還給當事人公道。

針對家屬指控「升官」,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盧姓員警是從兩線一的交通隊分隊長,調任兩線一的所長,是平階調動,沒有升官。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簡忠煒在記者會中表示,沒有任何偽造、變造行為,初步調查盧姓員警沒有超速,且依據地上標線,那裡確實是機車專用道。

簡忠煒表示,新莊交通分隊高姓員警誤植現場照片編號5的刮地痕,已責令補正,並予檢討改進,補正行為不影響肇事責任鑑定結果。

簡忠煒說,老翁家屬已在今年3月13日到新莊分局交通分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全案4月26日函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盧姓員警也已出庭應訊。

簡忠煒表示,盧姓員警有出席8月17日的偵查庭,庭中經檢察官指示聲請第3方鑑定,全案函請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靜待法院判決。(編輯:張銘坤)1111003

時任新北交通大隊盧姓分隊長去年11月騎車把康姓老翁撞成植物人,家屬質疑事故初判表(圖)寫行人「疑涉不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行走於機車專用道且未靠邊行走)」,但那裡根本沒人行道,也非機車專用道;警方則說現場確實是機車專用道。(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傳真 111年10月3日
時任新北交通大隊盧姓分隊長去年11月騎車把康姓老翁撞成植物人,家屬質疑事故初判表(圖)寫行人「疑涉不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行走於機車專用道且未靠邊行走)」,但那裡根本沒人行道,也非機車專用道;警方則說現場確實是機車專用道。(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傳真 111年10月3日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