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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偷拍21人遭起訴 檢方請求從重量刑

2023/5/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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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9日電)林姓書記官涉嫌於工作處所等地偷裝密錄器偷拍女子。檢方昨天偵查終結,認定林男涉竊錄21名被害人,共計82次犯行,依刑法妨害性隱私等罪起訴林男,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檢方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接獲檢舉後,立即主動分案深入偵辦並依法發動搜索,扣得林男竊錄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經逐一勘驗後,查出林男於民國109年1月間至112年3月間,於工作處所及某被害人住處等地分別竊錄拍攝21名被害人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合計82次犯行。

新聞稿指出,林男涉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無故攝錄性影像、不當蒐集他人個人資料等罪嫌,依刑法妨害性隱私等罪嫌提起公訴,並於今天移審法院。

檢方表示,審酌林男任職公務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漠視他人隱私,利用被害人對同事及環境的信賴,竊錄相關私密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對被害人造成莫大心理創傷及危害,嚴重侵害被害人確保性隱私之權利,所生危害甚鉅,惡性重大,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予以嚴懲,還給被害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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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已立即嚴令各科室務必持續加強安全維護措施,提高反偷拍偵測頻率,落實機關安全維護外,也對於被害人表達真誠關懷及協助。

檢方強調,為保護被害人的隱私、身分,依法於起訴書不揭露被害人個資外,針對卷證使用及管理,也採取最高規格保密措施,並具體建請法院受理本案後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行不公開審判,以確保被害人不受二次傷害。(編輯:方沛清)1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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