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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純涉公開陳沂手機號碼 二審改判3月

2023/10/26 14:21(10/26 14: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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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雞排妹」鄭家純被控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透過直播公布網紅陳沂手機號碼,一審依個資法判刑4月。二審認為原量刑太重,今天改判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原判決未具體衡量鄭家純的犯罪動機,是因陳沂發表貼文、直播中公開她的門號,才公開陳沂門號報復。

二審指出,考量原審量刑略重,鄭家純上訴請求從輕量刑,為有理由。

二審審酌,鄭女為網路上有數十萬追蹤者、具言論影響力的網紅,應審慎斟酌公開言論,卻出於報復心理而公開陳女門號,損害陳女隱私等一切情形,改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全案起於,已改名鄭采勻的鄭家純、陳沂於民國110年5月9日凌晨分別直播,鄭家純於直播中念出陳沂手機號碼的前4碼;陳沂質疑鄭家純要公布她的手機號碼,表示此舉就是違反個資法。

鄭女於同日下午連續在臉書發文,第1篇文章提及與陳女直播之事,並指當她念出前4碼,陳女就開始崩潰亂叫;第2篇文章寫到,「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並附上咖啡色塊及6個阿拉伯數字組成的顏色代碼。

陳女不滿事後收到網友的騷擾電話與訊息,對鄭女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女。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鄭女與陳女發生細故,竟接續貼文揭露陳女手機號碼,導致陳女頻遭不明來電騷擾,鄭女否認犯行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鄭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仍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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