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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宗教名義性侵女學生 男子遭判賠120萬元

2023/11/2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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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9日電)自稱相命師的洪姓男子,自民國106年1月起,假借宗教名義,每星期1次性侵女高中生,共158次。被害女子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判決洪男須賠償新台幣120萬元。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24日民事判決,被告洪男自稱為相命師,基於強制性交之意,自民國106年1月起至109年3月止,以每星期1次的頻率,違反原告女子意願,將車輛停放在新北市蘆洲區、河堤旁停車場、八里商港公園停車格等,假借宗教名義,在車內性侵當時高中二年級的女學生。

判決書說,洪男趁女學生感情、身體及家庭狀況不佳而情緒低落之際,佯稱女學生需接受宗教治療,否則下場很慘;被害女學生信以為真、心生畏懼,依被告指示脫光衣物,遭性交共計158次。

原告主張,被告對其「性行為治療」,強制性交之侵權行為,讓她受有精神上痛苦,因此求償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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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說,新北地院刑事庭審理後,針對被告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共63罪,另涉犯強制性交罪共95罪,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經高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

法院認為,洪姓被告確實以怪力亂神的迷信手段,違反原告意願強制性交,屬故意不法侵害原告身體、健康、貞操權之侵權行為。原告受有身心壓力,創傷難平而致生理異常反應,原告主張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有理由。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20萬元與相關利息。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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