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新北石碇農會理事改選 里長涉行賄獲緩起訴

2023/12/8 11:0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新北市石碇區王姓里長在110年石碇區農會理事選舉期間,企圖以10萬元行賄1名會員代表遭拒,也未當選理事。王男及涉案的李姓、陳姓、林姓男子均認罪,北檢今天將4人緩起訴處分。

第7屆石碇區農會會員代表選舉於民國110年2月21日舉行,應選會員代表31席;同年3月4日舉行會員代表大會,由新選任會員代表選舉出9名理事及3名監事;新當選的理監事於同年3月12日召開的理(監)事大會,互相推選出理事長及常務監事。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男子有意角逐第7屆新北市石碇區農會理事長職務,然因資格不符無法參選,遂推派王姓里長登記參選理事選舉,爭取擔任理事長;林男也請託陳姓男子參選會員代表;李男則為陳男的友人。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檢方表示,林男為鞏固會員代表的投票意願,先由陳男向李男取得現金新台幣10萬元後,陳男將10萬元交付給林男後,由林男前往一名高姓會員家中,表示將給高姓會員10萬元,希望對方在石碇區農會理事選舉支持王姓里長,不過遭到高姓會員當場拒絕。林男後來經由王男將10萬元還給李男。

北檢偵辦期間,王、林、陳、李均坦承不諱,檢察官考量4人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犯罪情節輕微,依違反農會法將4人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編輯:謝雅竹)11212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