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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瀑布公園徵收 將免費入園

2014/8/5 18:19(8/5 21: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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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5日電)新北市府觀光旅遊局今天表示,十分瀑布為公共財自然景觀,6日完成徵收程序,業者將不得收費,未來市府將開放免費參觀。

觀光旅遊局表示,十分瀑布為全台最大的濂幕式瀑布,也是國人嚮往必遊的景點,但過去瀑布周圍土地,由私人公司收購,並設圍籬阻隔。主任秘書林崇智說,市府屢次接獲遊客反應,對於必須繳付「入園費」,才能觀賞瀑布全貌,完全不能接受。

觀光旅遊局說,十分瀑布屬於國家級珍貴的自然景觀,應屬全民共有、共享的重要自然資產,全國民眾應享有自由親近觀賞瀑布的權利,不應該被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業者限制進出道路。

為了接管十分瀑布周邊的土地,讓遊客可以前往欣賞,市府市自民國97年起,規劃設置「十分瀑布公園」,將原來的遊樂區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徵收園區精華地帶,99年6月完成都市計畫的變更與發佈,今年3月經內政部核准徵收計畫。

市府表示,業者當初以購買國有財產局土地方式,取得幾乎完全包圍十分瀑布的土地,民眾必需付費才能親近瀑布觀賞,相當不合理。且公有的十分瀑布不應淪為部分私人公司的營利手段。

市政府觀旅局表示,為開放十分瀑布,維護遊客觀賞的權益,明天將完成徵收、公告程序並接管,並將安檢設施及修繕。

市府說,6日起暫停十分瀑布對外開放,請遊客勿入,市府於今年底前完成整修,將重新開放該園區,供所有到訪遊客免費參觀。1030805

徵收十分瀑布 業者:強奪民地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5日電)新北市府以公共財名義徵收十分瀑布公園,業者不滿表示,這比苗栗大埔案還可惡,政府強奪民間土地,違反憲法保障財產權。

新北市府觀光旅遊局以全民應該共享國家級自然景觀為理由,將原有的遊樂區,以透過變更都市計畫為公園用地的方式,經內政部核定,6日起將完成徵收程序,業者不得對外營業。

觀光旅遊局主任秘書林崇智表示,業者不該劃設私地收費,讓前往十分瀑布的遊客不斷投訴。瀑布屬於公共財,應該釋放回歸全民。

市府徵收的為瀑布周邊的精華地,要前往觀賞瀑布必須經過私有地。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董事長林克彥今天受訪表示,園區逾27公頃土地,他投資新台幣6億多元開發,加上其他設施逾8億餘元,市府僅提出2726萬元補償費,就徵收最精華的1.3餘公頃。

他說,市價鑑定過程由市府地價評議委員會核定,是「球員兼裁判」,附近交通道路開通、地價上漲,遊樂區與露營區的土地也上漲,徵收價甚至比當年他向國有財產局價購的經費還要低,他不可能接受,將抗爭到底,「還要訴諸國際」。

林克彥不滿說,當年是通過都市計畫二次通盤檢討,當地為遊樂區用地,才承購國有土地,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生存權,市府卻以強制手段徵收,強奪民地,「比苗栗大埔案還可惡」。

對市府指責業者沒有好好經營、管理,林克彥說,當年納莉颱風、象神颱風過境,要整理20公噸垃圾,「市府一毛錢都沒有補助」,安全維護、經營遊客前往,都需投資成本,市府與民爭利,說法令人無法接受。

林克彥說,尤其,公共財的定義模糊,野柳女王頭、阿里山、日月潭、九族文化村、台北101大樓、萬里翡翠灣私人海灘,是否都算是公共財?其中,有多少的私人經營或管制?有些也都收費管理。 10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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