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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管線條例通過 中油總部恐須遷高雄

2015/5/21 19:16(5/21 19: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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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1日電)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今天下午進入高市議會二、三讀程序,最關鍵的「總公司需遷到高雄」條文,經議員一番激論後表決,以36票過半數通過。

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原有9條文,議會一讀後修改為11條,日前首次排入二、三讀審議,因議員對條文內容有不同想法,僅審到4條停擺﹔今天下午繼續審議,民進黨團甲級動員以多數決通過「總公司需遷到高雄」的關鍵條文,該條文要求13家石化管線業者總公司105年底要南遷,否則會被停止高市境內的管路使用權。

高雄去年發生石化氣爆,高市府日前擬訂既有管線自治條例時,中油對總公司南遷時就曾表達過困難。1040521

總公司遷高雄? 中油:會遵守法律規定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1日電)地方政府再出招,未來中油等石化業者都要將總公司遷到高雄才能使用管線。中油公司表示,只要自治條例走完所有法定程序,且中央政府同意,就會遵守法律規定。

高雄市議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條例規定既有管線所有人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公司總部遷移設在高雄市,並依照規定提送年度管線維運計畫及繳納管線監理檢查費,而條例也規範公告施行前曾發重大工安事故的管線,不得繼續使用。1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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