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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元涉竄改魚漿修飾澱粉案 負責人判1年

2017/7/20 11:48(7/20 12: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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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味元公司負責人莊錦墉等人遭檢舉竄改魚漿等級,並竄改修飾澱粉有效期限販賣;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依偽造文書等罪,將莊錦墉判刑1年,全案可上訴。

此外,法院也依偽造文書罪,判楊姓經理8月徒刑、余姓業務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莊妻楊麗珍與味元公司無罪。

起訴指出,全案緣於莊姓負責人與余姓業務因工作不合,余男留下簡訊告知「要把公司不好的事情抖出來」等語,莊男提告余男妨害名譽;檢方開庭時,余男檢舉自己負責修飾澱粉業務,但莊男指示將過期澱粉重新包裝販賣,他實在看不下去,並出示相關證據,檢方因此分案偵辦。

檢方在民國102年間搜索味元公司後,查扣修飾澱粉相關帳冊;莊男隨即對余男撤告,並表示沒有做錯,這些澱粉本來就可以延長期限。

檢方查出味元公司是以澱粉起家,分別從泰國、越南及泰國進貨,後來從印度進貨加賣魚漿產品;辦案人員經比對帳冊後,發現魚漿也有竄改問題,魚漿等級分為「B.C.KA.A.AA.SA.SSA」,但莊男指示員工,將「A」改為「AA」、「SA」改為「SSA」販賣。莊男到案後表示,這些魚漿他自已試吃過,並認定等級須改。

台北地檢署在104年6月2日將全案偵結,依詐欺、偽造文書及等罪起訴莊錦墉、楊麗珍、楊姓經理,以及檢舉本案的余姓業務。10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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