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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妨害秘密 華南金王子林知延判無罪

2017/11/2 18:13(11/2 21: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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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日電)新光金控吳家長女吳欣盈指控丈夫華南金控林家長子林知延聽律師建議,委託徵信業者在她座車裝GPS跟監案;台北地院認為本案與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不合,判林知延無罪。可上訴。

此外,本案其他被告,法官判林知延的律師劉宗欣,以及林姓、李姓徵信業者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今發布新聞指出,吳欣盈所使用的車輛是大永公司所管理、支配,吳會把每周行程提供給大永公司,再由公司派車,車輛非專供吳欣盈使用。

法官認為,GPS不具有錄音功能,而且在本案中,就GPS的行車軌跡紀錄本身不屬於「不公開活動」;本案的GPS自102年9月8日裝設起至同年12日拆卸為止,期間所記錄的行車軌跡,都是吳欣盈刻意公開未隱匿的行程,很難認定有竊錄吳非公開活動。

法院調查發現,吳欣盈在102年9月10日經司機告知,車輛有遭人裝GPS,但她在GPS被拆卸前,仍繼續搭乘本案車輛往赴行程,顯然可以認定吳主觀上並沒有將自己行蹤隱匿起來不讓人知道的意思,不受隱私保護。

這起案件源於,林知延與吳欣盈在民國100年結婚,後來傳出婚變;林知延被控為掌握吳欣盈行蹤,102年8月接受律師劉宗欣建議後,私下委託2名徵信業者跟監吳女,在林同意下,徵信業者暗中在吳座車加裝衛星定位系統(GPS),取得她行蹤,因此吃上妨害秘密官司。1061102

林知延跟監案獲判無罪 吳欣盈:感到意外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日電)華南金控林家長子林知延委託徵信業者在新光金控吳家長女吳欣盈座車裝GPS跟監案,今天獲判無罪;對此,吳欣盈稍早在個人臉書回應指出,對判決結果感到意外。

針對此判決案,吳欣盈晚間在個人臉書有最新回應,她在臉書PO文表示,本件從法院審理到判決3年間,換了4次法官,耗費司法資源甚鉅。沒想到判決結果被告4人均無罪,這與法院對偷裝GPS之諸多案件,一向都判有罪不同。何況本件除了偷裝GPS之外,還有長期跟拍、偷錄影等行為,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感到意外。

新光金控吳家長女吳欣盈指控丈夫華南金控林家長子林知延聽律師建議,委託徵信業者在她座車裝GPS跟監案;台北地院認為本案與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不合,判林知延無罪,全案可上訴。1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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