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就好,何必快樂?

發稿時間:2013/09/28
正常就好,何必快樂?
正常就好,何必快樂?
作者|珍奈.溫特森
譯者|三珊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13/08/08

  以《柳橙不是唯一的水果》成名的英國作家珍奈.溫特森,以幽默諷諭筆法寫下回憶錄。從小與信仰虔誠、抑鬱的養母關係疏離,得不到愛;家裡只有六本書,包含一本《聖經》;青少年時愛上女生、飽受性別認同困惑。十六歲離家前一天,養母對她說:「妳可以正常的話,何必要快樂呢?」但在心底,她渴求愛、自由和快樂。這是一本真實面對自我、突破困境的感人作品。

文章節錄

《正常就好,何必快樂?》

  有座連棟屋子位於蘭開夏的阿克寧頓。我們把那類房子稱為上二下二:樓上樓下各兩個房間。我們三人,在那間屋子同住十六年。我說自己的故事版本――忠實而又加料,精準而又誤記,隨著時間打亂重組。我把自己描寫成船難故事裡面的英雄。這的確是一場船難,我被拋在人類的海岸線,發現它既非全然人性,也並非善類。

  當我想到我的改編故事,也就是《柳橙》一書,最難過的地方在於我寫了一個能夠與我共生的版本。另一個故事太痛,我無法在那個故事裡面活下來。

  我經常被一種類似勾選表格的方式問道,《柳橙》裡面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我曾在葬儀社工作嗎?我開過冰淇淋小貨車嗎?我們是否真有福音帳篷?溫特森太太自己安裝了無線電廣播嗎?她真的用彈弓來嚇貓嗎?

  這些問題,我無法回答。我只能說,在《柳橙》書中有個角色叫作見證艾西,她照顧小珍奈,像一面柔軟的牆,抵禦「母親」這角色造成的(橫衝直撞)殺傷力。

  我將她寫進故事,只因為我無法忍受把她排除在外。我把她寫進來,只因為我但願事實真是如此。如果你是孤單的孩子,你會找個虛構的朋友。

  其實沒有艾西這個人。也沒人像艾西一樣對我。事情比我寫的還要寂寞得多。

  我在學校的那些年,大部分時候我都趁著休息時間,坐在校門外的鐵欄杆上。我不是受人歡迎或討人喜歡的小孩;我太多刺,太憤怒,太強烈,也太怪異。經常上教堂使得我不容易在學校交到朋友,校園裡的情況又總是讓格格不入的地方凸顯出來。我裝體育服的袋子上面繡著「夏日結束,我們尚未得救」的字樣,使我格外醒目。

  可是,我即使交到了朋友,也絕不讓事情好過。

  如果有人喜歡我,我會等她卸下心防,然後宣告我再也不想跟她當朋友。我會觀察她的不解與難過。淚水。接著,我會跑掉,由於獲得掌控而得意洋洋;但勝利感和掌控感迅速消散以後,我會一直大哭,因為我再次把自己留在外頭,在門外的階梯上,而我根本就不想待在那兒。

  被領養就是置身局外。你會把一個人沒有歸屬的感受表現出來。表現的方法是嘗試把加諸於你的事拿來對待別人。絕不相信有人可能會愛原本的你。

  我從不相信我的父母愛過我。我試著相信他們,但行不通。我花了很長的時間學習如何去愛――包括付出與接受。我執迷地書寫愛,我抽絲剝繭辨析愛的種種,而我現在和當時都很瞭解,愛是最高的價值。當然,我小時候愛上帝,上帝也愛我。那算是愛。我也愛動物和大自然。以及詩。問題在於人。你如何去愛另外一個人?你如何相信另外一個人也愛你?

  我一點也不懂。

  我以為愛就是失去。

  為何愛得要失去了才能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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