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土地種一個希望:嚴長壽和公益平台的故事

發稿時間:2012/12/29
為土地種一個希望:嚴長壽和公益平台的故事
為土地種一個希望:嚴長壽和公益平台的故事
作者|嚴長壽、吳錦勳
出版社|天下文化
出版日期|2012/11/30

  站在台東海邊、遠眺太平洋,嚴長壽心中所想的,是自己年過六十後,還能為台灣貢獻心力的短短年歲。2008年莫拉克風災後,他成立了公益平台基金會,與一群天使一同捐出自己,在花東土地上溫柔且堅定地種下一個個希望。這本書是為每一個關心台灣的你而寫的,期盼他們撒下的種子,也會在你心中開出生命之花。

文章節錄

為什麼要成立公益平台?

  公益平台的成立,其實緣於一場災難。二○○九年八月八日是很多人難以忘懷的日子,莫拉克颱風襲台造成中南部及東部嚴重受創。在台東,暴雨連夜肆虐,來勢洶洶的河水,無情重創原住民歌手胡德夫及舞蹈家布拉瑞揚的故鄉──金峰鄉的嘉蘭村,洪水一口氣沖走了五十二戶房子。

  因為當時沒有土地可以蓋永久屋,只能權宜性地先蓋組合屋,那時候前縣長鄺麗貞宣布,希望兩週之內,蓋出「全國最快」的組合屋。消息傳出,建築師謝英俊以及推動「原愛木工坊」「布工坊」的鄭漢文校長等許多有識之士都非常關切。而「要搶建全國第一」的說法,讓剛從汶川趕回台灣的謝英俊非常沮喪,他曾在九二一協助災民自力造屋,深深了解到搶建的結果將是一場災難。

  到底要蓋得快?或是蓋得比較好?嘉蘭村的意見領袖一時無法做出一個立即有效的決定。就在鄺前縣長宣布要蓋全國最快組合屋的當天,我接到原住民歌唱藝術家胡德夫的緊急電話,當晚立即以飛機、車子交替接駁,趁著夜色,趕到了太麻里溪畔的嘉蘭村參與他們的討論。

  我在會場提出幾項過去親身觀察的心得,十多年前,九二一之後我到災區,發現很多臨時搭蓋的鐵皮屋,原本目的只是暫時提供災民棲身之所,政府預計只要花六個月就可以解決永續屋的問題,但是最後卻錯估形勢,因為從選址、地目變更到建造房子,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結果原本暫住中繼屋的災民,居然一住就是六年,有的甚至到了十年之後還住那裡。

不要最快,要最好

  等到十一點開完會,我們得到村民的共識,同時簽訂切結書同意之後,我打電話給鄺縣長,建議她:「不要做全國最快的,要做全國最好的。」透過電話,鄺前縣長了解災民的期待,也欣然接納這個建議。

  有了大家的共識及承諾,重建行動很快就展開了,所以當其他災區還在為遷村重建爭議不休時,嘉蘭村的組合屋已經造好了,而且不僅是全台灣最快,也是最好的組合屋。此外,在各界的協調努力之下,當時也促成了政府撥出八八風災之後兩千公噸漂流木給嘉蘭村的原住民,做為他們未來永續生存的素材。

  嘉蘭村重建的經驗,讓我有機會深入了解台東的一些產業和文化問題。我發現許多企業在重大的風災、水災中均慨然捐出巨款,愛心不落人後,但通常是錢捐出去了,卻不知它的用途為何,而突然湧入的大量資源,反而也令災民失去方向。結果當災區湧入大量社會資源時,氾濫的愛心,反而成為長遠計畫的阻力。然而,好友柯文昌成立的「台灣好基金會」在嘉蘭村卻是以長期蹲點的方式而有了深刻的足印和成績。

  而在災區資源過盛的同時,我將目光轉向當時被忽略的「非災區」,我發現整個花東地區經濟都停滯了。因為花東沒有工業,沒有觀光客,餐廳沒人光顧,商店沒人消費,沒人敢花錢,計程車沒人搭,攤販沒生意,民宿沒遊客,立刻造成市場的全面蕭條。我看到整個花東凍結起來了,在地居民生活發生問題。

  這些都引發我開始思考,如何能夠整合更多企業及民間資源,讓這些資源做更有效的運用與發揮,「永續」經營下去。

  這些水災以來的種種衝擊,讓我決定成立基金會,這個基金會不只是要捐錢,而是要捐人,首先,我要將我自己捐出去,連同我人生所有經驗、人脈,以及多年來累積的影響力統統都拿出來。如果有朋友願意支持我們,把錢捐給基金會,我們願意以審慎謙卑的心,好好利用這些錢。

基金會必須不斷接受社會檢驗

  這個想法陸陸續續得到很多迴響,許多朋友跳進來,有人捐錢,有人出力。恰好那時我擔任董事的「趙廷箴文教基金會」,發現當年度結算有兩百萬可以捐出,董事長趙元修夫婦當場就說:「長壽兄,這兩百萬元就轉託你拿去做最適合的事,我們相信你,就讓你全權決定。」他們的慨然大度,我至今都銘記在心。

  懷著別人信賴的壓力,我始終不敢輕易出手,但既然決定要做,就要集眾人之力,於是二○○九年十二月,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陶傳正先生、柯文昌先生、周永裕先生和我共同發起成立了「財團法人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並得到企業界友人施振榮先生、洪敏弘先生、蘇一仲先生、辜懷如女士、莊永順先生、趙天星先生,以及文化界友人林澄枝女士、龍應台女士、詹宏志先生、朱宗慶先生、鄭漢文先生、徐璐女士、蘇國垚先生的共襄盛舉。

  於是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當趙廷箴文教基金會捐助的兩百萬、也是公益平台「第一桶金」匯進來的那一天,我們便成立了「財團法人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

  之所以取名公益平台,是因為我不認為我有能力獨掌大局,我必須扮演平台的整合者,我給自己一個使命,以一個CEO的角色走到前面去做「先行者」、基金會的探路人,開始時我必須站在第一線,之後我要容身其中,與大家共同努力。嚴格來說,「公益平台」不是一個專名,任何一個以公益為宗旨的基金會(NPO),都可以稱為「公益平台」。我刻意不要我們的基金會有名字,因為我們只是一個平台,「平台」意即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它是一種connect,所以我最終的目標是要讓更多的人,更大的力量進入,有錢的出錢,有能的出人,甚至將更多基金會的力量結合在一起,擺脫之前許多基金會發獎學金就了事的浮面做法。我期盼能以公益平台的力量,匯聚群體的愛心與能量,做出一種良性的示範。

  而基金會做的每一件事,當完成階段性任務時,最終都是希望部落或個人能夠站起來,擺脫依賴,不靠補助,找到自信與尊嚴。而公益平台所累積的經驗值,未來也一定要「捐出去」,讓全台灣各地有心的基金會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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