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資優惠政策轉向 台商須以擇優獎勵思維重新布局

發稿時間:2025/12/04 13:59:45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51204 13:44:08)越南投資優惠政策正處於調整關鍵期,台商在越南投資設廠的歷史背景中,以往入駐一般工業區獲得「二免四年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此類簡便的租稅優惠政策主要依賴於區位因素,未涉及投資強度或技術水平等硬指標。納稅人僅需在報稅時自行計算並申報相應的優惠,後續的遵循程序也相對簡單。

然而,隨著產業結構升級戰略的推進,以及面對來自鄰國如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等的競爭,越南自2024年起開始進行全方位的政策改革,旨在吸引更多高附加值的外資。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廖御喆說明,2025年越南的新修企業所得稅法已於2025年10月1日生效。新法增加了中小企業的稅率優惠以及若干重點行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更值得關注的是,未來在越南新增投資不再僅因入駐一般工業區或投資規模達到一定標準就能享有自動的稅收優惠。

未來,台灣企業在越南投資若想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除了進入政府規定的特定園區(配合區域發展政策或特定產業園區政策)外,均需根據生產產品性質或製程技術撰擬並向工業貿易部或科技部申請專案優惠。包括工業輔助產品(涵蓋紡織、鞋類、電子、汽車裝配、機械及高科技輔助產品等領域)及科技企業/產品認證,最高可享有15年的10%優惠稅率,期間也可同時享有4年免稅9年減半稅率。

除租稅減免優惠外,越南2024年公布第182/2024/ND-CP號法令,引入「投資支持基金」政策,這標誌著越南在傳統稅收減免以外,加入了目的性及績效導向的財政補貼。尤其是針對經認定的高科技企業及相關研發項目。此法令引入的措施包括年度費用補貼和初始投資成本補貼,重點支持投資規模達門檻的高科技產業。例如,培訓和人力資源開發費用最多可獲得50%的補貼,研發費用最多可獲得30%的補貼。固定資產投資和高科技產品製造費用則可獲得最多10%和1%的補貼(如從事半導體和AI等戰略行業,還有機會加碼)。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東南亞及印度業務主持會計師鮑敦川指出,越南目前對新投資案是否給予租稅或專項補貼的政策已從「人來就好」轉變為「擇優獎勵」的策略。審核日益側重於補貼經濟效益的對價關係及後續年度成果的考核。因此新進的台灣企業需深思其越南投資策略,包括:

1. 對越南投資的真實意圖,是多元深耕發展,厚植科技實力,還是短線分散產能就好。投資計畫華麗固然有助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續年度如落實計畫中承諾不確定性高,反帶來爭議。

2. 投資案既然能為越南帶來可觀經濟效益,越南公司的獲利水平是否也應與之相符?這挑戰台資企業的整體移轉訂價及利潤配置抉擇。

3. 後續年度企業規模增長的同時,產品及製程常有所變化,企業須具備自評機制隨時檢視產品或製程是否仍符合優惠資格、建立申報機制及時與主管機關溝通投資計畫範圍調整,具備完備的數據歸結及成本分攤機制,就適用及不適用優惠政策業務及相關損益進行劃分,準確申報。

4. 對合併營收在7.5億歐元以上的台廠而言,越南同時已導入OECD Pillar 2關於QDMTT(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的規定,對適用優惠政策稀釋程度、增額遵循成本及取得效益,需多維度權衡。

鮑敦川表示,隨著越南政策的結構性改革,新進台商面臨著全新的挑戰與策略需求,建議企業需以總部的高度參與及支持,才能安全且充分地享有政策的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