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啟動新投資獎勵架構 以績效導向推動高價值成長

發稿時間:2026/02/25 10:44:51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225 10:38:01)馬來西亞的投資獎勵政策正迎來一場重大變革。近期馬來西亞投資發展局(MIDA)宣布,將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啟動「新獎勵架構」,該架構以「國家投資願景」及「2030年新工業大藍圖」為主軸,要求投資計畫必須與國家發展的策略目標對齊。

在獎勵機制方面,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經理張立婷說明,新架構下的獎勵類型提供兩種選擇:一是直接享受最長15年0%-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Special tax rate, STR);二是在最長15年的優惠期間內,以最高100%合格資本支出抵減70%-100%應稅所得的「投資抵減」(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ITA)。企業得根據自身的獲利模式與資本投入計畫,在兩者間做出抉擇。

針對新舊架構的差異,過去企業申請獎勵前需詳細核對生產品項、技術等是否符合獎勵清單;如今,新架構在申請產品及技術資格上實質放寬,只要屬於特定的15個產業大類,即具備基本申請資格。真正的決勝點,在於申請人投資計劃的「經濟效益評估」。新獎勵架構導入「國家投資願景評分表」設計,針對經濟複雜度、創造高價值就業機會、增加與國內供應鏈連結、發展產業聚落、提升包容性與永續發展實踐等6大維度評估對馬來西亞經濟效益,將投資計劃貢獻度轉化為具體分數,據以決定給予優惠的程度。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副總經理黃舒榕分析,企業在新獎勵架構下取得所得稅優惠,也伴隨著嚴格的履約義務,爾後年度馬來西亞政府會對企業投資計劃六大維度的落實情況及經濟效益進行考核,依據實際達成基本或額外條件程度,核給不同等級的優惠。與此同時,企業必須建立投資計畫的獨立帳目以及定期提交合規報告或聲明,以證明其對原承諾條件的遵循情況,換言之,欲在馬來西亞爭取獎勵政策的企業,其財稅帳務品質、遵循作業複雜性及專業性、對投資計劃各方面執行進度的跨部門列管制度等,均需相應建立。

黃舒榕提醒,相較於以往傳統的租稅優惠效果因全球最低稅負制而被補充稅所抵銷,近期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的「實質性租稅優惠避風港」(Substance-based Tax Incentive Safe Harbour)為此帶來關鍵轉機。這項新的規則允許企業在計算全球最低稅負制的有效稅率時,將符合定義的「合格稅收優惠」(Qualified Tax Incentives, QTIs)- 即基於實質投資或支出金額享有的稅收減免-視為「已繳納的稅額」,做為分子的加項。而馬來西亞新獎勵架構下提供的「投資稅收減免」(ITA)正是強調與工廠、設備等實質資本支出額給予的稅收減免。對於適用全球最低稅負制的大型跨國企業而言,選擇ITA將有機會符合OECD實質性租稅優惠避風港,透過將視為已繳納的稅額加回有效稅率之計算,可望降低全球最低稅負制帶來的衝擊,減輕被徵收補充稅的負擔,鼓勵跨國企業在馬來西亞持續進行實質投資。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東南亞及印度業務服務主持會計師鮑敦川指出,台灣企業近年積極布局南向國家,主要著眼於應對外部局勢變化和客戶需求、分散生產基地與降低成本。但在評估投資國方面,多數僅進行較為初步的分析,投資策略也隨外部環境快速調整,展現了台灣企業的短期適應能力和靈活性。不過,如果仔細研究馬來西亞政府考核企業的6大維度,以及申請企業須承擔的履約義務,不難發現政府所支持的企業必須在投資時提出深度結合馬來西亞經濟、人才、在地產業並永續發展的具體計畫,並具備長期且堅定的執行力。當台灣企業評估是否在馬來西亞投資、特別重視優惠政策時,更需要以長遠規劃來制定投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