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舉辦專題講座 協助企業降低跨境稅負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420 11:34:56)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 Taiwan)日前舉辦「優惠扣繳稅率與租稅協定專題講座」,深入探討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實務認定,並解析在不同商業模式下,如何善用租稅協定及相關優惠稅率以降低租稅成本,並提醒企業在申請過程中應注意的細節與常見錯誤,透過實務案例及現場問答,協助企業應對複雜的國際稅務環境,提升全球競爭力。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麗雀指出,隨著企業全球化布局的深化,跨境交易日益頻繁,各國稅務法規的複雜性也隨之增加。企業在支付股利、利息、權利金、勞務報酬或經營工商等業務之盈餘給外國公司時,若能善用台灣與各國簽訂的租稅協定,以及我國稅法中的相關優惠規定,將有機會適用較低的扣繳稅率,從而有效降低營運成本。然而,申請過程涉及嚴謹的審核標準,企業必須充分理解法規並備妥完整文件,才能確保稅務優惠的順利適用。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協理馮彥豪解析租稅協定的兩大申請類型:「營業利潤免稅」與「上限稅率」的申報實務。馮彥豪指出,企業成功申請營業利潤免稅的關鍵在於備妥充足文件,以證明其在台的交易活動未構成「常設機構」(PE);他同時分享實務上申請此項免稅優惠時,常因交易實質認定等問題而遭遇的挑戰。馮彥豪並以最新的台新租稅協定為例,說明其主要更新,包含將股利及權利金的扣繳上限稅率修正為10%,並新增了10%的利息扣繳上限稅率。此外,他特別提醒,隨著間接稅額扣抵辦法停止適用,對台灣母公司的海外投資收益將產生顯著的稅負影響,企業應及早進行評估與規劃。
針對實務操作的複雜性,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張雅綉透過多個案例,剖析跨境勞務支付的稅務認定與申報挑戰。張雅綉並分享企業處理跨境勞務支付時,若無租稅協定可適用,主要有另外兩項租稅優惠路徑可選擇:
第一條路徑是評估是否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以規定的淨利率(如技術服務為15%)計算所得額。
第二條路徑則是依據《所得稅法》第八條的來源所得認定原則,進行申請。在此模式下,企業還可進一步選擇兩種方式:一是依原則第15點「先扣後退」,即給付時先行扣繳,事後再備妥文件申請退稅;二是依原則第15-1點,於給付「扣繳之前」便備妥文件向稅局申請核准,直接依核可結果扣繳。她進一步強調,無論採用何種模式,所得額的計算核心都在於「淨利率」與「境內利潤貢獻度」的認定,根據實務經驗,此為稅務機關審查重點。
洪麗雀表示,未來資誠團隊將持續透過專業分享與顧問服務,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跨境稅務策略,在遵循法規的同時,也能最大化租稅效益,為企業的永續發展奠定穩固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