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擴大非FTA進口關稅品項 IMMEX與USMCA牽動台商成本

發稿時間:2026/05/18 12:09:27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518 12:09:53)墨西哥政府自2026年1月1日起,對未與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國家的多項產品調高進口關稅,稅率介於5%至50%,涵蓋超過1,400個HS Code,受影響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台灣等主要亞洲經濟體。近期墨西哥政府又於官方公報發布新增185個關稅稅則加徵項目,涵蓋電子零組件、汽車零件、鋼鋁製品及化工材料等品項。顯示墨西哥正持續透過關稅政策重塑供應鏈布局。

許多台商在墨西哥生產據點採用IMMEX加工模式,透過暫緩繳納進口關稅降低現金流壓力,因此部分企業認為此次關稅調升的衝擊有限。然而,若成品最終銷往美國或加拿大並欲適用《美墨加協定》(USMCA)的優惠關稅,就必須特別留意關稅調升、IMMEX與USMCA第2.5條之間的交互影響,原本在墨西哥端透過IMMEX暫緩或免除的進口關稅,是否可能在產品出口後被要求補繳。

長期協助台商赴墨布局供應鏈的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會計師陳民卿表示,台商過去赴墨設廠將IMMEX視為降低進口關稅負擔紓緩現金流的重要誘因。然而,許多企業忽略,即使成品已出口,若成品以USMCA優惠關稅銷往美加,仍可能因USMCA第2.5條限制,在墨西哥端需補繳原本透過IMMEX遞延的進口關稅。

USMCA第2.5條規定,美、加、墨廠商自非USMCA成員國進口原料、零件或半成品等,加工後將成品出口至另一USMCA成員國,如該非USMCA原產地貨物在進口時享有關稅遞延或免繳等優惠,該關稅優惠金額將受到成品在USMCA進口國所繳納關稅的限制。而多數符合USMCA原產地規則的成品適用零關稅,代表原料半成品等進口關稅優惠金額被限縮為零,企業需在成品出口後補繳當初遞延或免徵的進口關稅。而IMMEX所提供的關稅暫時免徵措施,正是USMCA第2.5條所限制的關稅優惠型態之一。

以部分電子零組件為例,若墨西哥製造公司自台灣或中國大陸進口原料,其進口關稅在新制下被調升至25%,因採用IMMEX而可暫時免徵;嗣後加工組裝成品出口至美國符合USMCA原產地規則適用零關稅,依USMCA第2.5條規定,原先因IMMEX遞延免繳的25%進口關稅,在產品出口至美國後須全數在墨西哥補繳。隨著2026年墨西哥持續大幅調升未與其簽署自貿協定國家的產品進口關稅,這類補稅風險的金額影響將同步放大。

陳民卿提醒,企業不能再只把問題視為墨西哥在地進口關稅問題,而應從集團整體供應鏈布局、交易架構與子公司稅務治理一併評估。尤其對高度依賴亞洲供應鏈的台商而言,墨西哥端進口關稅愈高,未來可能補繳的金額也愈大,將直接推升整體成本。企業在規劃赴墨投資甚至跨境併購時,應同步檢視原產地規則與產品關稅分類、墨西哥端有效稅率,並由專業人員協助評估是否存在其他可合法適用的關稅減免或合規優化機制。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協理鄭乃嘉補充,USMCA第2.5條已實際納入海關申報流程中。企業如進口非USMCA原產地原料需特別檢視報關申報內容與資料留存是否符合要求,以降低日後在海關查核或IMMEX合規檢視時,被認定須補稅、加計利息甚至處以罰鍰的風險。墨西哥近年也明顯強化對IMMEX廠商的合規監管,墨西哥經濟部於2025年9月公告取消170家IMMEX廠商資格,雖然這些案例並非直接因適用USMCA合規性遭裁罰,但已反映主管機關對IMMEX廠商申報、營運及海關合規的審查趨於嚴格。

陳民卿指出,企業若仍以「只要有IMMEX就等於進口原料最終免關稅」作為成本估算基礎,恐低估實際關稅負擔;若又未及時掌握墨西哥據點的遵循狀況,相關風險往往要到海關查核或內部成本結算時才會浮現。台商應即刻盤點出口至北美之產品清單,辨識所有非北美原產地投入生產的貨品,逐項比對在墨西哥端的適用稅率,以及成品出口美國的實際關稅及檢視成品是否確實符合USMCA原產地規則,並由專業人員協助拆解供應鏈,評估除IMMEX外可適用的關稅減免或其他合規優化制度。

陳民卿強調,隨著USMCA進入6年期檢視、北美供應鏈政策持續收緊,企業不能再以單一製造據點思維看待墨西哥布局,而應從關稅、供應鏈、投資架構及子公司稅務治理等面向整體評估。對台商跨國集團而言,墨西哥子公司不只是生產基地,更是牽動全球供應鏈、關稅成本與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節點。及早辨識USMCA對IMMEX等制度的影響,並建立總部對海外子公司的有效監管與稅務治理機制,將有助降低突發性關稅成本,維持北美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