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赴美必知 違反美《職安與健康法》罰金達500萬台幣

發稿時間:2026/05/21 10:54:45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521 10:56:25)隨著越來越多台灣企業赴美設廠與拓展業務,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法》(OSHA)相關合規要求,正逐漸成為台商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台灣企業只要在美國聘僱員工,自第一天起即受OSHA管轄,即使已符合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也不代表符合美國法規要求。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指出,許多企業赴美初期,往往將OSHA視為單純工廠安全問題,但實際上,其涵蓋範圍包括工作場所管理、教育訓練、事故通報、設備安全及員工權益等,企業若缺乏完整制度,容易在不熟悉美國法規與執法文化的情況下面臨風險。

適用範圍廣泛 無外資豁免

根據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法》,只要在美國聘僱一名以上員工,幾乎所有民間企業皆須遵守OSHA規範。除聯邦OSHA外,加州(Cal/OSHA)、密西根州及華盛頓州等部分州別,另設有比聯邦更嚴格的州級職安法規,企業亦須同步遵循。OSHA最受企業關注的內容之一,是「一般責任條款」(General Duty Clause),即使法規未針對特定危害制定明確標準,只要該危害屬於業界已知風險,且存在可行改善方式,OSHA仍可據此對企業開罰。因此,企業不能僅以「法規未明文規定」作為理由,而須主動辨識並改善工作場所中的潛在危害。

台商常見風險領域

在實務上,台灣企業最常面臨的違規領域,包括化學品危害溝通(HazCom)、上鎖掛牌(LOTO)、機械防護、電氣安全、事故通報及個人防護裝備(PPE)等。以化學品管理為例,雇主除須提供安全資料表(SDS)與相關教育訓練外,也須確認標示符合美國採用的全球調和制度(GHS)要求,而不能僅依循台灣既有標準。此外,設備安全也是企業容易忽略的重點。許多企業將符合亞洲或歐洲規格的設備直接引進美國使用,但即使符合原產地標準,也不一定符合OSHA要求,仍須依照美國法規重新檢視與確認。OSHA對事故通報與紀錄保存亦有嚴格要求。聘僱1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通常須依法保存職災紀錄;若發生員工死亡事件,須於8小時內通報OSHA;若發生住院、截肢或失明等重大事故,則須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未依規定辦理者,即使事故本身已處理完成,仍可能因程序違規而遭受裁罰。

罰款金額驚人 最高涉及刑事責任

截至2026年,OSHA對嚴重違規的最高罰款已超過每項16,000美元,故意或重複違規的最高罰款更超過每項163,000美元,約合新台幣500萬元,且金額仍會依通膨逐年調整。若違規情況導致員工死亡,企業負責人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包括罰金與監禁。除了OSHA本身的裁罰外,企業也可能面臨勞工補償、人身傷害訴訟及商譽損害等後續風險。對跨國企業而言,相關事件不僅涉及法律責任,也可能進一步影響客戶關係與品牌信譽。

美國職場文化與台灣存在明顯差異

除法規本身外,美國職場文化與台灣亦存在明顯差異。美國員工依法享有向OSHA舉報不安全工作環境的權利,雇主不得因此進行報復。若員工因反映安全問題,或拒絕從事具立即危險性的工作,而遭解僱、降職或減薪等不利處分,皆可能進一步引發報復申訴。此外,OSHA亦相當重視語言與溝通義務。所有安全訓練、危害警示與安全資訊,都必須以員工能理解的語言進行。對聘用華語員工的企業而言,也需同步準備相對應語言版本的教育訓練與安全文件。

蘇宥人強調,對赴美投資的台灣企業而言,OSHA不只是單純的法規遵循問題,更涉及企業治理、風險管理與職場文化。建議企業及早建立完整合規制度、導入專業管理並培養重視安全的企業文化,不僅有助降低法律與營運風險,也能為長期布局美國市場奠定穩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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