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台辦:台商赴陸投資 首先適用台胞投保法

2019/3/27 12:07(3/27 12: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7日電)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今天說,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投資首先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細則,若無規定者可參照適用「外商投資法」等其他法律、法規。

安峰山並說,未來中國大陸還會「推出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為台胞、台企獲得同等待遇」。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有媒體問到,在「外商投資法」通過後,未來港澳台投資的相關法律是否會作出相關調整。安峰山在回答時,作上述表示。

安峰山說,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投資首先是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若此法及實施細則沒有規定者,可參照適用「外商投資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另外,一些「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一些「實際做法」,也可繼續沿用。

他表示,依法保護台灣民眾的投資權益,是中國大陸一貫的立場和主張,且一直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為廣大台灣同胞赴中國大陸的投資興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未來還會「推出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為台胞、台企獲得同等待遇」。(編輯:周慧盈)10803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