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8至11月中旬 禁捕開花母蟹2014/3/28 19:3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電)為保育海洋資源,農委會漁業署今天表示,除4月起捕太小型蟳蟹將開罰,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捕撈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的母蟹,俗稱的開花母蟹。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