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店家未付費播CD屬侵權 修法前後皆同2016/1/14 15:19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4日電)著作權法將大修惹議,經濟部以一張圖解釋,咖啡店、小吃店播CD,無論修法前後皆需取得授權,否則恐面臨民、刑事責任;若播廣播,修法後將更明確規定構成合理使用。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