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歐27日再啟GDPR協商 修個資法勢在必行
2019/11/26 13:22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6日電)台灣爭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適足性認定已經漸入深水區,國發會27日將與歐盟展開第3次技術性協商,聚焦個資獨立專責機關以及跨境傳輸,國發會今天表示,個資法修法雖然工程浩大,但已勢在必行。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今天於「通傳事業個資管理機制與資料加值運用研討會」致詞時表示,國發會將與歐盟於27日進行GDPR的第3次技術性協商,相關事項幾乎解決超過3/4,接下來兩個比較大的問題在於個人資料保護獨立專責機關,以及跨境傳輸必須兼顧人權與產業發展。
陳美伶表示,歐盟希望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的獨立專責機關,必須獨立、專責,而且是個機關;這部分國發會已與行政院人事總處溝通,明日與歐盟洽談並釐清要件後,會再向行政院陳報相關事宜。
跨境傳輸方面,陳美伶說,歐盟認為個資保護必須兼顧人權與產業發展,而非偏向其中一方,因此台灣現行個資法「勢必要做若干調整」;台灣個資法區分為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不同產業又由不同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規範,保護機制參差不齊,導致國人往往認為個資沒有被完善保護。
陳美伶表示,未來是否不再區分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讓個資保護有一致性的機制,這是個資法檢討修正的重要議題。
陳美伶最後強調,個資保護很重要,但個資去識別化後,能夠加值做更多有效運用,更是數位經濟時代的重要事情,不能為了保護個資而妨礙產業發展,中間必須取得平衡,而她相信,這部分可以透過技術來解決。
日本花了兩年時間,已於今年2月通過GDPR適足性認定,韓國正在進行中,陳美伶表示,希望台灣能夠成為亞洲第3個通過GDPR適足性認定的國家。(編輯:黃國倫)1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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