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換屋族售屋期限 央行:給予個案彈性而非鬆綁管制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8日電)中央銀行今天宣布針對「實質換屋自住者」給予更多彈性,將原本協處措施規定的1年售屋期限,延長至18個月。不過央行強調,此案與「打開水龍頭」無關,僅是給予陳情個案更多彈性,經統計,陳情件數為18件。
央行去年9月祭出第7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為了避免傷及無辜,波及有實質換屋需求的自住民眾,央行給予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1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
央行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實質換屋自住者的協處措施實施近1年,多數民眾已能順利換屋,不過今年以來,隨著房市交易降溫,近期民眾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卻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導致無法於1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狀況發生。
央行因而調整換屋協處措施的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自113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並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購置住宅貸款」。
繼金管會上週打開「房貸水龍頭」之後,中央銀行今天也出手調整換屋族限制,將1年內賣房切結規定放寬至18個月,也就是1年半。
不過央行業務局強調,央行對房市態度不變,希望信用資源不要過度集中不動產,此舉並非鬆綁,只是針對陳情個案予以調整,適度給予彈性。
央行業務局官員表示,換屋族協處措施上路即將滿1年,過去外界質疑選擇性信用管制傷及無辜,但根據銀行提供數據,去年9月至今年7月,銀行受理約700件,多數換屋族的售屋時間落在2至8個月。
隨著協處措施將滿1年,部分換屋族反映,受到房市降溫、買方等待銀行排撥貸款等因素,擔心無法在1年內出售,央行官員表示,經信箱接到的陳情個案為18件,僅是少數個案,央行因此調整協處措施,主要是針對個案給予彈性,稱不上鬆綁、也非「打開水龍頭」。(編輯:潘羿菁)11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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