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攬才專法拚明年初上路 衝刺僑外生畢業留台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0日電)「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已於8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發會今天表示,相關子法及配套待修正,力拚2026年初上路,其中立即顯現的效益是放寬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的門檻後,約1.2萬名畢業僑外生可適用新法,有利留台發展。
國發會為因應國際人才競爭激烈及國內產業發展需求,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於8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但仍有許多子法及配套措施須一併修正,初步盤點約30項。
國發會人力發展處處長謝佳宜表示,已經請相關部會加速工作期程,主要是內政部、教育部、勞動部等部會,力拚明年初攬才專法可上路,部分條文先行。過去4年,外國專業人才有效聘僱許可平均每年新增延攬6577人次,預期攬才專法修正施行後,初期預計新增延攬人數為6700人,長期希望每年新增延攬1萬人。
謝佳宜指出,這次修法一大亮點是「僑外生畢業不離台,留台工作零門檻」,全球各國競逐人才之際,各國政府紛紛「把手往向下伸」,從就學階段開始延攬、栽培人才,這部分修法效益可立即顯現,明年初上路後,畢業僑外生約1.2萬人就可適用。
謝佳宜說明,過去僑外生留台工作須符合薪資門檻、學歷、語言能力及職務資格等多項指標評分,程序繁瑣不易,這次修法後,對於在台灣畢業的副學士以上學歷的僑外生,畢業後延期居留2年期間,從事工作將無需再申請工作許可,有利留台發展。
另外,此次修法擴大專業工作適用對象,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特殊專長,增列「環境」、「生技」領域,以及配合運動部成立,現行「體育」領域改為「運動」領域。
謝佳宜表示,原本「體育」領域標準非常高,如拿到奧運、亞運等獎牌,國發會藉由這次修正,請運動部同步檢視運動領域是否條件可再放寬,可朝爭取更多外籍職業運動選手的方向思考,讓標準更多元。
為了積極吸引全球大學畢業生,此次修法放寬相關規定,提供世界前200名大學的畢業生得來台申請個人工作許可,自由從事專業工作。
此外,現行規定外國人擬來台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者,原則須具備2年工作經驗,之前已放寬前500名大學的畢業生可免除規定,這次修法再放寬至前1500名大學的畢業生。
國發會說明,以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發布排名來看,台灣大學全球排第63名,政治大學排名604名,輔仁大學約落在1201至1400名。這次放寬至1500大,有助於爭取東南亞人才。
謝佳宜說明,若以前500大為標準,東南亞有77所大學,放寬至1500大時,東南亞數量增至311所,這也是在立法院朝野立委討論時所支持的方向。
國發會表示,將持續協同相關機關完成修訂子法及完備相關配套措施,希望讓制度更周全,吸引人才不僅來台工作,更願意留下生活,讓台灣成為全球人才的第二個家。(編輯:林興盟)1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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