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台灣總部用地為何卡關?現有方案、北市府說法、新壽立場一次看

(中央社網站)輝達(NVIDIA)計畫將台灣總部設置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但此地已由新光人壽取得地上權,新光人壽近日表達,希望直接將地上權移轉給輝達。北市府則給出兩個方案,一是由新壽按照合約把總部興建完成且取得使用執照後,再轉移給輝達;或是新光人壽跟市府合意解約,市府再重新設定地上權給輝達。由於雙方認知仍有差距,輝達台灣總部用地問題因而卡關。
輝達何時選定北士科?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5月19日在台北國際電腦展(COMPUTEX)宣布,輝達台灣新辦公室將落腳在北投、士林。台北市政府後續確認輝達屬意地點,為新光人壽在2022年2月完成地上權設定登記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
北士科用地為何卡關?
持有T17、T18地上權的新壽9月30日表示,自2024年6月起與輝達洽商,並配合輝達需求,與其就直接移轉地上權契約達成共識,待北市府同意後辦理。(註:依市場一般做法,本文所稱的「移轉」是指有價交易。)
依據新壽與北市府2021年11月12日簽訂的合約,新壽若想移轉地上權,須在興建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後才能辦理,否則即是違約。7月10日台北市政府已回函新壽,表示地上權直接移轉跟契約「蓋好才能轉」的規定不符。
因此北市府提出2個方案,包含新壽按照合約把總部興建完成且取得使用執照後移轉給輝達;另一方法則為北市府為避免圖利疑慮,希望與新壽合意解約,再依新修正的「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新壽主張與立場是什麼?
對於市府提出「蓋好後移轉」或「合意解約」的2個方案,新壽在10月2日說明4個解決方案及其立場。
1.北市府與新壽合意終止地上權契約
新壽表示依法不能同意,因為投標取得該案50年地上權的開發計畫,應有預期可得的租賃收益,但北市府提出的合意終止條件,並未涵括未來預期收益,顯非合理,有損股東及保戶權益,並違反公司治理原則。
新壽指出,若配合放棄此部分未來收益,恐有致使公司決策人員涉及違法背信相關法律責任疑慮。新壽先前已向北市府充分說明立場,並表達依法不能同意其合意終止條件。
2.地上權直接移轉輝達
新壽表達同意,且與輝達達成共識,待北市府同意後即可辦理。新壽已先委請外部專業法律顧問進行適法性評估,並以函文向北市府說明依據「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規定,如經北市府同意,新壽即可移轉地上權予輝達,而該辦法並無「建物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的限制,因此該方案並無違反法令疑慮。
新壽說明,北市府實可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民法情事變更原則等考量,免除該案地上權契約的轉讓限制,並回歸適用上述地上權辦法的規定辦理。
3.建物興建完成後再移轉予輝達
新壽表示,可依該案地上權契約,按照輝達的建築設計為其興建,並於建物興建完成後移轉相關權利予輝達,不過輝達迄今未同意該方案。
4.依原有開發計畫執行
新壽表示可依約執行該方案,先前即已準備充裕資金,依地上權契約積極執行該開發計畫,並配合人工智慧(AI)產業的興起而調整建築設計,待未來建物興建完成後,將可提供優質的租賃及管理服務予有租賃需求的所有科技廠商,有助於形塑未來新興科技產業聚落,此亦符合北市府「引進民間資源、滿足產業需求、促進園區發展」的招商本意。

北市府回應
針對新壽說明,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0月2日表示,新壽最喜歡的方案,是希望市府修改契約,將地上權直接移轉給輝達,而市府已明白告知這條路違反契約,公務員要依法行政,絕對不會修改契約,讓新壽藉此賺取利益,否則會涉及圖利問題。
李四川也提到,合意解約是輝達較喜歡的方案,新壽至今從未說過願意合意解約,也不曾提出條件,呼籲新壽,為了讓輝達能落腳台北市,應依契約執行,提出合意解約的條件,市府一定會據此編列預算送議會審查,若獲得同意再買回地上權。
哪些縣市也想爭取輝達總部?
輝達台灣總部落腳北士科因用地取得問題卡關後,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若輝達重新選址,新北一定盡力爭取,包括林口A9站周邊都是不錯選擇,同時會與輝達保持溝通管道。(編輯:黑立安)1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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