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嘉謙綠能F區遭嘉縣撤照 向行政法院提出異議
2025/10/8 17:01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8日電)台泥嘉謙綠能嘉縣漁電共生案場F區,去年底縣府以「沒有養殖事實」為由廢止許可,台泥指已有養殖事實,日前向行政法院提出異議。嘉縣府說,樂見台泥後續在案區落實漁電共生。
台泥嘉謙綠能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遭縣府撤照的位於嘉義縣義竹、布袋間的漁電共生案場F區,中秋節前後迎來逾千斤泰國蝦收成,緊接著11月還有5000斤虱目魚要出貨。
台泥嘉謙綠能說,該案場去年底被嘉義縣府以「沒有養殖事實」為由廢止許可,對照目前案場各養殖戶漁獲陸續豐收,與縣府先前撤照的理由形成強烈對比,日前已向行政法院提出異議。
台泥嘉謙綠能在2018年投入嘉義漁電共生案場,但F區4戶養殖戶中,有1戶僅進場F區養殖3個月,因此被嘉義縣府裁罰,2024年底廢止F區使用許可。台泥嘉謙綠能強調,在月前也與該養殖戶化解歧見,同意其養殖池配合交由台泥漁青養殖團隊繼續養殖。
嘉義縣農業處漁業科告訴中央社記者,縣府依規廢止台泥嘉謙綠能的案場F區農業容許,該公司向農業部提起訴願,農業部已駁回訴願,目前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中。縣府樂見台泥後續在案區落實漁電共生,對於能源發展與土地利用朝共好方向前進。(編輯:李淑華)1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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