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境外交易無法管?金管會:專法草案留「國際合作」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0日電)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表示,如果在台灣發行穩定幣,要先獲得主管機關同意,若國外發行的穩定幣要在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平台進行交易,平台業者也要先申請獲得金管會同意才行;不過,有些民眾自行轉換或交易,確實無法控制,草案也有加上「國際合作」預留空間,這也是全世界共同面對問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中央銀行、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關注,有7成民眾使用的是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但現在登記制獲准名單中都沒有境外業者,是否規範不夠明確。
彭金隆指出,如果是在台灣發行穩定幣,要先獲得主管機關同意,如果是國外發行穩定幣,若未來要在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平台交易,也要先獲得同意才行,此外,目前相關申請規範都很明確,國外VASP業者也可以申請,並沒有因國內外有差異。不過,網路無國界,確實是法規管理上未來可以再努力方向,目前希望先納管業者,加大對民眾保護範圍。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關心,金管會上半年金檢報告指出虛擬資產業務(VASP)在防制洗錢等面向有缺失,未來會不會加嚴規範。
彭金隆指出,對於VASP業者管理方式採4階段逐步納管,現在第3階段以洗錢防制法為基礎,金檢提到內控內稽、認識客戶(KYC)不足等,是發展新產業的常見狀況,假設未來專法通過,等於接近金融機構的高度監管,未來監理上應會明顯改善。
金管會檢查局局長賴欣國表示,針對洗防缺失,把相關意見提給證期局裁處,累計已針對11家幣商開罰,合計開罰金額為新台幣1300萬元,未來專法通過後,針對業者內控內稽、法令遵循、風險管理規範,也會加強檢查。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關心,穩定幣會不會讓洗錢多一個管道,關心是否有監理規範。
彭金隆說明,以VASP業者有7類樣態來看,子法會進行分級管理,針對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平台商角色,其監理強度最高,對於資本與人員控管要求較高,子法也針對從業人員也會納入積極與消極資格等。業者未來須定期向金管會、央行申報資訊,自然也會針對匯款流量進出狀況有所管理。
立委關注台灣未來是否有機會開放虛擬貨幣衍生性商品,彭金隆說,在草案裡保留其他類型,也就是經主管機關同意的虛擬資產業務,換言之,是否開放新業務,屆時觀察業者管控能力、國際趨勢、市場狀況而定,逐步進行並謹慎因應。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關心台灣發行穩定幣是否需100%準備資產,央行業務局局長謝鳳瑛解釋,穩定幣屬於私部門發行數位貨幣,發行穩定幣需要100%準備資產,由於支付功能跟電子支付相近,因此計提準備金是比照電子支付,所謂準備資產包含準備金以及其他高品質、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這類金融資產要符合監管才行,美債就符合特性。
至於發行穩定幣對台灣貨幣資產的影響,謝鳳瑛說明,如果非銀行機構去發行穩定幣,用戶從銀行提出存款,放到私部門機構、再去發行穩定幣,等於資金會移動到非銀行機構,比較是銀行體系存款流失受到影響。(編輯:潘羿菁)11410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