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放2類外商來台發債 5到6家業者有興趣
2026/3/24 19:00(3/24 20: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4日電)金管會今天修正並發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開放外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以及外國公司設立的特殊目的子公司(SPV)可來台發行債券,有助吸引國際大型金融機構與企業來台發債,已有5到6家業者探詢,最快今年上半年有望看到來台發債。
金管會延續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資本市場壯大計畫的成果,進一步推動「亞洲創新籌資平台計畫」(Asia Innovation Capital, AIC),提供多元、彈性與國際接軌的籌資管道。債券部分,為擴大台灣債券市場參與對象,金管會去年底預告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目前預告完畢將發布上路。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指出,這次主要修正外國公司發行一般板普通公司債及採總括方式申報的資格條件,主要放寬2類公司可來台發債。一是外國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經外國金融機構全額擔保,且外國金融機構或其持股母公司股票在經核定的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滿3年。
黃仲豪說,二是外國公司為募資或資金管理所需而設立的特殊目的子公司(SPV),如果經外國公司全額擔保,且外國公司在經核定的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滿3年。此次修正也簡化外國發行人受讓分割程序、一致化國內外公司股東會年報的管理、加強外國發行人募資管理與資訊揭露等。
外界關注有幾家外商機構有意來台發債,黃仲豪指出,約有5到6家業者有來探詢,發債沒有幣別與規模上限,正式發布後,預計最快今年上半年有望看到來台發行債券。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將有助於吸引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及企業來台發行債券,多元化外國企業參與台灣資本市場,並可多樣化國人投資管道,促進債券市場發展。(編輯:張均懋)115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