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移工聘僱修法 工總呼籲政府給予至少3年調適與配套

2026/4/10 12:5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曾筠庭台北10日電)全國工業總會今天表示,因應政府推動移工制度修法與國際禁止強迫勞動趨勢,建議應提供產業至少3年調適期並提出配套措施,否則移工招募成本大幅增加,恐衝擊中小企業營運與競爭力。

勞動部9日於立法院報告指出,為協助企業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並強化供應鏈治理,擬修正「就業服務法」有關扣留證件規定,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並將推動修法,3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雇主須於聘僱契約期間內,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逐步符合國際規範。

工總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全球人權治理正由企業自律走向法制化,且「禁止強迫勞動」已與國際貿易規範緊密連結,包括台美貿易倡議及勞動部近期預告修法,均朝此方向推進。不過,相關規範若未妥善配套,恐對國內數百萬家中小企業帶來沉重壓力。

在營運面影響上,工總表示,企業首當其衝的是移工招募成本增加。依國際人權報告,部分來源國移工來台前需支付高額仲介費,例如越南勞工費用可達6000美元(約新台幣19萬元)。若新制要求雇主全額負擔,將使企業用人成本大幅上升,壓縮獲利空間,甚至可能影響產業競爭力。

工總也指出,台灣製造業逾9成為中小企業,普遍仰賴仲介處理移工事務,對國際勞工組織(ILO)所定義的強迫勞動指標認識不足,恐因法遵落差而面臨國際貿易制裁風險。雖然政府推動直接聘僱制度,但目前海外據點主要集中在菲律賓,且申辦程序繁複,中小企業仍難以負擔相關行政成本。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針對制度推動,工總建議,政府應在修法前提供至少3年的調適期,並給予必要的行政協助與補助,讓企業有時間因應成本與制度轉變。在提升法遵能量方面,工總表示,政府應擴大宣導「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並由勞動部與經濟部攜手入廠輔導,協助中小企業建立人權盡職調查(HRDD)能力,避免企業因對規範認識不足而落入強迫勞動風險。

此外,工總建議政府擴大「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在海外的布局,除現有的菲律賓據點外,應優先在印尼、越南及泰國增設官方辦公室,強化政府對政府(G2G)的直接聘僱管道,並簡化程序,以從源頭落實公平招募,降低不當剝削風險。(編輯:潘羿菁)1150410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