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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小燈泡凶嫌患精障 衛福部憂污名化

2017/5/12 17:11(5/12 17: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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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2日電)殺害女童「小燈泡」王姓凶嫌今天遭判無期徒刑,但他患有精神疾病,究竟能不能報導其姓名?衛福部表示,若符合事實可寫,但呼籲行凶如和精神疾病無關,恐污名化精神疾病。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23條規定,「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對病人產生歧視之報導」。

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受訪時表示,因法院有判決書,且有明確說明案情,只要媒體不誇大、不歧視,就可正常報導。

不過,他強調,凶嫌犯案與精神疾病沒有因果關係建議,呼籲媒體報導時,盡可能別將行凶與精神疾病掛勾,否則恐引起污名化。10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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