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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許可證買賣貓 最快一年後開罰

2017/10/7 13:55(10/7 14: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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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農委會今天表示,近5年來貓的寵物登記日益增加,將納入「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範,最快下週公告,但有一年緩衝期,屆時若無許可證繁殖買賣寄養,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

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江文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近5年統計顯示,飼主為貓做寵物登記的數字明顯攀升,登記的數量中,7成以上已完成節育。

因此,農委會決定原本只規範狗的「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也將把貓納入。江文全說,未來在商業寵物買賣流向管理上,若沒有許可證繁殖、買賣及寄養貓,將依動保法第25-2條第一項開罰,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

江文全強調,管理辦法將貓納入,將有利於改善,甚至杜絕家戶繁殖、近親配種所衍生的各種問題。

畜牧處統計,貓的新登記數民國101年2萬7548隻,102年3萬9795隻,103年4萬2777隻,104年5萬1993隻,105年6萬1364隻;比過往的數千隻到1萬多隻高出許多。1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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