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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夜間吊掛規範 空勤總隊:已檢討訂定

2019/11/1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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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9日電)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天公布調查報告,空中勤務總隊缺夜間吊掛具體規範。空勤總隊說,已針對不適合執行夜間海上吊掛的航空器訂定作業時間上限,今年7月函發實施。

一艘在彭佳嶼海域的外籍船的船長因身體不適求救,空勤總隊去年12月5日執行醫療後送任務,但一名參與救援的海巡署人員在吊掛過程中落海罹難;運安會今天指出,此救援直升機並不適合在終昏(天黑的意思)後作業,且空勤總隊未針對不適合執行夜間海上吊掛的航空器訂定派遣規定。

對此,空勤總隊表示,事發當時機組人員完成吊掛作業,吊掛鋼繩於回收過程發生擺盪,並卡滯右起落架,致鋼繩無法繼續回收,嘗試將吊掛人員放入水中釋放鋼繩張力,並將卡滯鋼繩脫離起落架後回收。

空勤總隊說,由於當時已逾終昏20分鐘,機外已無環境光源,缺乏目視參考情況,未能維持穩定滯空,造成吊掛人員兩度遭遇強烈撞擊海面休克昏迷,於返航送醫後不治。

為策進改善作為,空勤總隊表示,已針對不適合執行夜間海上吊掛的航空器,訂定終昏前最少合理作業時間為20分鐘,減少機組人員決策壓力,並於今年7月函發實施。

同時,強化任務提示程序、檢討機上與共勤人員在離機作業及吊掛作業中通聯方式等。

空勤總隊表示,運安會所提改善建議部分,已逐一檢視積極改善,藉此落實做好飛安預防工作。(編輯:李錫璋)1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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