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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新空污費率 擬提高獎勵措施

2020/3/30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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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0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拉大空污季與非空污季費率;擬提高獎勵措施,公私場所申報排放量較前3年平均低者,可折扣空污費最高至30%。

為進一步改善季節性空品不良情形,藉由經濟誘因機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擬定調整拉大空污費季節費率,鼓勵公私場所於空品不良季節時自主調整產能減少空氣污染排放,除可減少空污費支出成本,也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署表示,這次修正同時調升第一季(1月至3月)、第四季(10月至12月)季節費率以及調降第二季(4月至6月)、第三季(7月至9月)費率,以拉大空品不良期間(第一季與第四季)與非空品不良期間(第二季與第三季)費率。

環保署說明,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除適用基本費率以外的公私場所,其空污季節(第一、四季)費率約提高每公斤1至2.5元,非空污季(第二、三季)費率約減少每公斤1至2元,揮發性有機物於空污季節費率與非空季節費率則分別每公斤提高5元與減少5.5元。

另外,為促使公私場所主動進行產能分配至其他季節或是提高防制設備操作效率,環保署修正基準年排放量計算方式,改以申報時前3年相同季別排放量進行平均計算,若空品不良季節排放量較基準年同時期排放量少者,計算費率可適用減量係數優惠,折扣由20%提升至30%。(編輯:方沛清)1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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