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石礦環現差過初審 補生態系服務價值評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日電)位於花蓮縣秀林鄉的金昌石礦今天進行環現差審查,環委要求釐清礦場是否屬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對生態系服務價值應具體評估等;會議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將進環評大會審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金昌石礦申請核定暨變更核定礦業用地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礦場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勇士山,就在紀錄片「看見台灣」中,已被開發勇士山陵線的背面。
出席的和平村部落族人表示,希望不要剝奪當地村民的工作權,且雖然礦場暫停開發,但開發單位仍有支應薪水,不多但足以溫飽;礦場能否開採攸關村內500多戶的生計。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希望可以定期邀請當地族人了解採礦現場的檢測報告,並以族人可理解的方式公開數據;礦場是否屬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也應該釐清,並希望能與部落共同分享採礦獲利。
環評委員則針對生態部分提出諸多問題,例如缺乏對稀有保育類動物的保育對策、樹木移植及復育計畫不明、對鄰近農作物生長情形的影響等;另有環委提出應納入蝴蝶復育計畫。
開發單位表示,目前每半年一次,會提供監測數據給和平村居民,未來也歡迎環團參與;另外已對照原住民族委員會公開資訊,礦場沒有在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內。
開發單位強調,目前有進行復育苗圃,最終希望15至20年左右,就能看到苗圃植物長高;根據林務局規定,現場移除的樹木不外運,因此處理時會壓碎作為堆肥;另外會做植被調查,作為復育的參考資料。
進入內部會議討論時,仍有環委對於「生態系服務價值」的回覆不甚滿意,也就是開發的收益,需要付出多少環境資源才能獲得,開發單位並未明確說明,應在小組重審;也有委員認為可在環評大會時,視其資料再決定是否退回重審,為此進行長時間討論。
另外,原民會在書面報告指出,此礦區有13筆土地範圍是歷年傳統領域調查成果範圍。因此會議中也提到,經濟部與原民會須再確認,回歸到原住民族基本法去釐清,開發單位應依規定辦理。
最後,會議決議,除須清楚說明生態系服務價值外,對於採礦開炸作業的影響也須進一步評估,如震動監測方式等,同意補充修正資料後通過,全案將進環評大會審查。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金昌礦場申請礦業用地案,在民國97年通過環評,98年取得經濟部核發的「礦業用地核定」開發許可,但遲至105年,才取得花蓮縣政府的水土保持施工許可,同年9月開工。
由於已超過3年未開發,依規定應做「環現差」。開發單位歷經106年提出訴願、換發礦場登記證,並與公民團體訴訟希望免除環現差程序,最高行政法院今年7月9日判金昌敗訴確定,必須完成環現差後才能開工。(編輯:張雅淨)1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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