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產學創新條例 台大申設重點科技學院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9日電)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產學創新條例,開放大學與企業合設研究學院。台大校務會議今天通過,將申設「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其中包含積體電路、前瞻元件、奈米工程等3個學位學程。
為促進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立法院院會5月14日三讀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透過鬆綁大學法、學位授予法等,協助國立大學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促進產學間的長期合作關係。
台大今天召開校務會議,電機系教授闕志達報告將向教育部申設「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的計畫書,並在會議中獲得無異議通過。
闕志達指出,經過相關學者討論,申設學院名稱不宜叫做「半導體學院」,因為國家重點領域可能會改變,因此叫做「重點科技研究學院」更為妥當,其中「研究學院」是教育部規定的名稱,有別於一般學院。
闕志達表示,研究學院成立後,將引入業界資源,不只是經費的協助,國內許多半導體公司,可以邀請世界一流學者來台,到大學擔任短期訪問、發表重要演講,建立學術間的交流。
目前台大的研究學院規劃設置3個學位學程,包括積體電路(含設計與自動化)、前瞻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奈米工程與科學,規劃招收碩博士生(博士占2到3 成),另希望招收一定比例國際生(規劃約占3成)。
台大的研究學院規劃10年內聘請15名師資,並邀請業界研發人員擔任業師。學院的學生要到企業做研發實習,企業也可派駐資深研究員,協助指導學位論文。
闕志達也提到,未來研究學院若申設成功,招生時程、招生方式與學生來源,會跟相關系所討論,避免對台大各系造成衝擊。他並強調研究學院會設置監督會、管理會等,會有一定比例的產業代表、師生代表等,不會毫無節制。
另外,台大校務會議今天也通過「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計劃案,將不招收大一新生,而是對內招收雙主修、轉系學生,預計30人,開放學生自行設計學習和人生規劃,執行移地學習、專題實作等。畢業時除取得畢業證書外,也另能取得領域專長證書。
「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也將報到教育部審核,最快可於111學年上路。(編輯:陳政偉)1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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