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酚A規範逾10年未調整 食藥署啟動研究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3日電)PC塑膠原料常見「雙酚A」,廣泛運用在食品容器、感熱紙等,卻可能影響生殖及發育。專家表示,台灣規範不該停在10多年前;食藥署說,已委託研究,將作為未來修訂標準依據。
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雙酚A(BPA)又稱為酚甲烷,為一種化工原料,常作為聚碳酸酯塑膠(PC)材質原料,廣泛使用在食品容器、電腦機殼,也常做為罐頭內壁塗層原料之一。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雙酚A是一種環境荷爾蒙,流行病學指出,雙酚A的暴露與心臟血管疾病、肥胖、胰島素抗性、生殖障礙、慢性腎臟病、出生缺陷與發展障礙、呼吸道疾病、肝臟疾病、孩童行為和執行障礙、癌症等有關。
不過,顏宗海解釋,雙酚A於人體內半衰期只有6小時,因此不容易於體內累積。他建議,少吃有環氧樹脂內襯的罐頭食品、飲料及高湯,避免使用聚碳酸酯的水壺及奶瓶裝熱水,且吃東西前一定要洗手。
含有雙酚A的塑膠食品器具容器,因使用不當導致刮痕、磨損,於後續高溫加熱、酸鹼、酒精、微波處理或強力清潔劑等作用下,即可能導致雙酚A釋出,而間接隨著食物或飲料進入人體。
歐盟在2023年大幅下修雙酚A每日耐受量(TDI),至每公斤體重0.2奈克,並於2024年底公告禁止食品容器使用雙酚A。監察院最新報告指出,反觀台灣,僅在2013年起禁止雙酚A用於嬰兒奶瓶,其他食品容器、金屬罐頭、飲料鋁罐及運動水壺等,仍可能含有雙酚A,管理明顯落後。
顏宗海也認為,台灣不應停留在10多年前的規範,應依據最新科學證據,檢討並更新管理標準。
食藥署說明,現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已優先針對嬰幼兒用奶瓶,從嚴規範不得使用含雙酚A材質,並針對嬰幼兒奶瓶以外,使用雙酚A為原料的聚碳酸酯(PC)材質,訂有溶出限量0.6ppm規定。
食藥署表示,有鑑於國際間已更新毒理研究資訊,食藥署秉持定期重啟相關風險評估管理原則,已於114年再次辦理委託研究計畫,就食品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進行雙酚A含量調查,將重新依據最新毒理參數,進行國人暴露風險評估,作為調整雙酚A管理規範依據。(編輯:吳素柔)1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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