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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飛船退票 政院協調團體訴訟

2014/12/3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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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31日電)「史密斯飛船」去年來台開唱喊卡,至今尚未完成退款。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今天表示,會協調比照食安事件提起團體訴訟。

有象文化去年8月於高雄世運主場館舉辦「大高雄超級搖滾日」演唱會,演唱會前幾天才對外發布主軸團體「史密斯飛船」(Aerosmith)因故無法上演,經3度發布差額退款及全額退票辦法,一再展延退款作業期限。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趙天麟上午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質詢表示,1萬6000多張票到現在沒有退款,高雄市政府去年2次對有象公司開罰,分別裁處新台幣6萬元,根本不痛不癢,且有象公司也沒有繳款。

他說,消費者想要提起集體訴訟,但受限消保法規定,可提起團體訴訟的的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目前僅有「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在高雄市政府函請這兩大團體遭拒後,消費者求助無門。

李四川表示,修消保法希望把能提起團體訴訟的消費者保護團體資格降低,讓未來有更多團體能夠提起團體訴訟。這起事件會協調比照食安事件進行團體訴訟,將在1週內回報。

現行條文規定,可提起消費者損害賠償的消費者保護團體必須設立3年以上、社員人數500人以上,且登記財產總額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等16人提案,將資格降為設立2年以上、社員人數100人以上。1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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