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政院跟騷法草案8類行為最重關5年 拚22日院會通過

2021/4/20 22:3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0日電)行政院官員今天表示,「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22日將送院會討論。草案將跟騷行為犯罪化,規範8類跟蹤騷擾行為態樣,行為人違反特定人的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而持續或反覆的實行跟騷行為,最重刑責可關5年。

屏東通訊行女員工日前遭假車禍真擄殺,不分朝野立委都向政院喊話,盼早日提出跟騷法草案。據了解,行政院16日首次召開跨部會審查會後,今日上午再度開會審查拍板「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預計22日送行政院會討論、通過。

草案明確定義,所謂「跟蹤騷擾行為」是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官員指出,草案也列出8類跟蹤或騷擾的樣態,包含監視、觀察知悉他人行蹤、盯哨守候尾隨,或以其他類似方法接近特定人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對特定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或其他相類似行為;利用電子通訊設備、網際網路等干擾行為,例如持續打無聲電話。

官員說,還有過度追求,像是已經被拒絕了,仍要求約會、聯絡,或不斷寄送物品或是影像等,以及恐嚇、威脅要散布不利資訊,甚至是濫用特定人名義訂購物品等等也是草案所規範之樣態。

官員表示,犯跟蹤騷擾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這是一般跟騷罪屬告訴乃論;但若犯者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則為加重跟騷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此為非告訴乃論罪。

另外,違反保護令者,也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官員還說,如果行為人對特定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其有社會密切關係之人,實行跟騷行為,也會構成跟騷罪。

官員解釋,院版草案是將跟騷行為犯罪化,警方接受報案後立即介入,直接進行刑事調查,並須製作書面記錄,同時要告知被害人可以行使的權利,及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對被害人的保護較即時有效。

官員表示,警方進行刑事調查後,若認為行為人確有嫌疑,應以書面告誡行為人,書面告誡有2年的效力,行為人若再犯,被害人、警察或檢察官都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保護被害人。

官員指出,檢方若認為行為人罪嫌重大,有反覆實施跟騷犯罪之虞,也可以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多管齊下保護犯罪被害人。

官員表示,根據國外統計資料顯示,跟騷犯罪性別比例約有8成是女性受害,有高度性別分布差異,屬特殊性暴力行為,因此草案的立法目的就是要「優先保護婦女安全,全力防治性別暴力」,特別也將新興的網路性別暴力納入規範。

官員說,草案可說是防治性別暴力的專法,保護強度高且即時有效,可與家暴法、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法制共同防治性別暴力可,希望這次立法能達到保護個人意思自主、行動自由、身心安全、個人隱私及人格尊嚴等立法目的。(編輯:蘇龍麒)11004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