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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逐步解封 外交部:出發前先了解目的國規定

2021/6/18 19:51(6/18 20: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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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鍾佑貞台北18日電)歐盟建議將台灣等8個國家和地區納入可入境歐盟及申根區從事「非必要旅行」的第三國安全名單,外交部今天對此表示感謝外,也說安全名單對會員國僅具建議效力,出發前應先了解目的國的個別入境規定。

外交部傍晚表示,據歐盟理事會新聞稿指出,自即日起,歐盟會員國應逐步解除名單所列國家的合法居民入境歐盟及冰島、挪威、列支敦士登及瑞士等申根國家的旅遊限制。

外交部說,歐盟決定將其他國家納入「第三國安全名單」的考量標準包括:14天內每10萬人口確診人數低於75人、7天內採陽率低於4%、各國對疫情整體應變能力、資訊及數據可信度等因素,原則上名單每兩週檢討更新。

外交部表示,自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於2020年初在全球爆發以來,歐盟已於同年3月17日起關閉外部邊境,僅允許少數在「第三國安全名單」上的國家居民可赴歐盟及申根區從事觀光旅遊等「非必要旅行」。

外交部說,此次歐盟理事會建議將台灣納入安全名單,與日本、韓國、新加坡、泰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及以色列等國並列,不僅凸顯歐盟對台灣政府處理疫情應變能力極具信心,也是對台灣長期防疫成果的肯定。

外交部指出,根據歐盟相關條約規定,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屬於會員國權限,因此歐盟理事會建議的「第三國安全名單」,對會員國僅具建議效力。歐盟各會員國何時採取理事會建議,對第三國居民取消入境限制,以及於該國旅客入境時是否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或隔離檢疫等,仍屬各國政府的權限。

外交部建議國人前往歐盟及申根國家旅行前,務必先了解擬前往國家的入境及檢疫相關規定,以確保行程順利。(編輯:黃國倫)1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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